****运动场扩建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场地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中学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运动场扩建工程地块位于**县安兴路以南、汇源街以西,****以南、奥园小区以北,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 106.338686°,北纬 38.576689°,地块总用地面积为 25461 平方米(38.19 亩)。
根据调查地块历史影像资料分析,地块 2024 以前为农用地和空地,地块 2024年土地利用现状为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基地。收集的《关于****运动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审服批发[2026]13 号、《勘测定界报告》显示调查,调查地块拟全部用于****运动场扩建,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小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相关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了解地块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遗留污染问题,以避免后期土地利用带来不利环境影响。目标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因此,该地块再次开发利用之前,需要对其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
二、调查结论
综上,****运动场扩建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历史卫星影像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及邻近区域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沟渠、未发现各类槽罐、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未发现土壤和地下水异常情况,未发现填埋固体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现场未发现管道、沟渠或渗坑,没有污染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基于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
三、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
联系人:蒋建国 联系电话:137****8456
调查单位:众旺达(宁****公司
联系人:梁维斌 联系电话:176****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