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设备维保及改造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某设备原设计未充分考虑“三高”(高温、高湿、高盐)环境长期使用需求和强电磁环境使用需求,需进行“三防”改造和电磁加固改造;为保证设备后续正常工作以及性能稳定,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补充必要的配件用于故障应急维修。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如下:
★(1)设备“三防”改造主要包括处理箱和转台改造、组件涂覆三防漆等内容,改造应不改变设备总体结构布局,改造完成后开展淋雨试验验证;
★(2)对设备进行系统电磁兼容性改造设计,改造后设备集成于平台使用,并且平台在设备方向XX电磁波时设备工作正常;
(3)改造后设备应能够自兼容工作;
(4)改造应不改变设备探测作用距离、测量精度等主要技术指标,探测作用距离等
★(5)改造后设备应能原位替换安装,不改变其配属平台总体结构布局;
★(6)提供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服务不少于2次;
(7)制订设备详细维护保养细则,记录维护保养日期、内容、使用的配件、耗材等信息;
(8)提供伴随保障服务不少于2次;
★(9)提供维护保养所需耗材及维修所需必要配件,清单见表1。
表1 维修配件清单
| 序号 |
分系统 |
部件 |
数量 |
| 1 |
频综分系统 |
频综组件 |
1 |
| 2 |
信号处理分系统 |
AD采集 |
1 |
| 3 |
DBF |
1 |
|
| 4 |
DSP |
1 |
|
| 5 |
控制与计算分系统 |
数据处理板 |
1 |
| 6 |
伺服控制分系统 |
驱动器及伺服控制板卡 |
1 |
| 7 |
电源分系统 |
1 |
|
| 8 |
风机及其他附件 |
风机、光纤、电缆等耗材 |
1 |
三、完成时限: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具备交付条件。
四、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基本要求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2.装备承制能力条件
本项目允许在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内的供应商,在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内但是装备承制范围没有覆盖采购任务要求的供应商,以及具备装备承制能力条件但是不在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内的供应商参加。其中,对于后两种情形,须承诺成交后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确保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采购任务要求。
六、需求公告的期限
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庄工
电 话:029-****7877
邮 箱:****@163.com
地 址:**市**区
投诉受理部门:装备监管部门
联 系 人:惠工
联系电话:029-****5142/153****0694
联系地址:**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