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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38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债权申报延期公告 根据申请人****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以下简称“玖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6年7月22日,****法院提级审理本案。根据规定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站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原债权申报期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9月7日。 现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因部分债权人未在公告期限内申报债权,且在交****公司债权债务及资产情况较为复杂,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批准,现将债权申报期**至2026年10月20日。 玖和公司未申报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10月20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市**区颐宏东路-5号明珠花苑6-116商业,联系人:高律师,联系电话:199****5535、155****731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请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方式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