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将持****公司等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公告
2026-09-08****(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俊****公司、****公司的1户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应从权利,我公司拟对标的债权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竞价标的
截至2026年7月20日,标的债权金额15,741.31万元(其中:本金13,497.69万元;宽限补偿金2,243.6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基准日:2026年7月20日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余额(万元) | 截至基准日欠付重组宽限补偿金(万元) | 合计(万元) | 担保措施 |
| **俊****公司、****公司、******公司 | 13,497.69 | 2,243.62 | 15,741.31 | 1、**金色之****公司提供位于******办事处104.97亩商业用地一顺位抵押担保; 2、**金色之****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李镇廷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提供位于**省**市礼纪镇南燕湾旅游公**侧住宅土地243.09亩土地抵押担保。 |
注:
1、上表中所列之债权金额仅为截至基准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实际利息数额应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
2、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至转让日之间的孳息等一并处置;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重组宽限补偿金(收益)、违约金、罚息等,按债务重组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3、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4、标的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在全部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完成债权交割前,完成如下事项后进行转让:
(1)交易双方在所有重要方面履行并遵守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交割前应履行的全部承诺和保证;
(2)购买方已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了相应的转让价款。
(3)标的债权项下的共同还款人******公司的还款责任已解除,其提供的对本债权的3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琼(2018)**市不动产权第****445号、琼(2018)**市不动产权第****448号、万国用(2013)第106003号)的抵押担保也已解除。
(4)解除2026年6月25日签署的编号为****的《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第二条“关于交叉违约的特别安排”中涉及标的债权的关联安排。
(5)按照标的债权于2024年2月与****公司签署的编号为云信信2023-367-SYQ号《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要求,完成标的债权对应的债权收益权在瑞泽46号信托计划中对应的中间级份额分配工作,实现标的债权收益权在瑞泽46号信托计划中的退出,该事项的完成以****公司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6)解除和解协议中关于增加重组宽限补偿金减免的生效条件,具体解除的减免生效条件为:“编号为**Y****0050-26号的《和解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债务人应于2026年12月20日前偿还债权人不少于2000万元的债务重组本金”。
二、报名和参与方式
公告期限: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止
竞价时间:2026年9月15日9时起至2026年9月15日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报名时间:公告期间以及竞价期间均可报名。有受让意向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前往京东拍卖网站进行报名,并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公开转让明细、交易具体条款、报名相关事项、标的债权有关瑕疵情况等具体信息请登录京东拍卖网查询。网址:zcpm.****.com。
三、相关事项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七)买受人不得为外籍自然人或企业;
(八)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九)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公司**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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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金江路1号
邮编:650224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871—****093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0123;谭先生,0871-****0016
五、特别说明
1、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3、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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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