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2026年县级增量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公告
根据****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开发县级增量政策性岗位6个,计划招募20人。
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见附件《**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募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详细情况见《一览表》。其中面向**县指截止2026年9月8日,户籍****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县户籍的也包括在对应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募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7.招募人员具有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9月8日。其中:高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2026届毕业生离校至资格计算时间从未就业(未缴纳社保);2022届、2023届、2024届、2025届、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在报名时处于失业状态(报名当月未有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招聘范围中的“面向**县”指截至2026年9月8日,户籍****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县户籍的也包括在对应范围。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因个人责任被单位辞退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期限
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3.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4.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募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9日8∶00至9月14日17∶00。报名网站为https://sc.****.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岗位选择。招募人员认真查阅公告、岗位一览表,了解报考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募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二)填报信息。招募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招募人员需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招募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四)岗位调整。本次招募笔试开考比例为2:1。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于2026年9月15****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公告削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募名额。
(五)准考证打印。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26年9月16日8:00至2026年9月18日18:00登录报名网址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开考前未提前预留时间打印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招募人员自负。考试当天,招募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招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合卷,卷面满分100分。
2.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可登录******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6年9月19日,考试地点:**县。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26年9月21日在报名网站查询。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1日内拨打网站技术咨询电话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本人。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招募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招募下一环节。
招募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正常进行。
(四)补充招募
面试结束后,****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对未进入体检的面试人员,依据招募人的调剂意愿,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招募。招募公告于面****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公布。
(五)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3个****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若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按学历优先原则(研究生优先于本科生、本科生优于专科生)择优招募,以上方法仍无法确定的,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明确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统一组织体检工作。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需在指定的二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间若有问题反映,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招募资格。
八、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募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1年,不续签。招募单位应及时通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募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个人待遇为5万元/人﹒年(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坚持招募人员“能进能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应及时退出政策性岗位:协议期满;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九、纪律与监督
十、特别提示
1.****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损失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507(****事管股)
监督电话:0834-****074****纪委监委)
附件:**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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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