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583957 | 建设单位法人:谢志宏 |
| 吴思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开发区高新大道10号 |
| ****年产 6600 吨稀土氧化物钕铁硼废料综合 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32-C3232-稀土金属冶炼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高新大道与燕塘路交汇处 |
| 经度:115.010120 纬度: 25.90225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1 |
| 赣市行审证(1)字〔2023〕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6-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1400 |
| 5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58395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03MA39RF842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3MA35YHLE7B | 竣工时间:2026-07-01 |
| 2025-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01 |
| 2026-08-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zgxq.****.cn/gzgxq/tzgg/202609/9460f0c94ba74a****005f62ae3d5c40.shtml |
| 项目属于“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第64项“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23”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于“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第64项“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23”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600吨稀土氧化物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600吨稀土氧化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前处理车间设有两台Φ3200*50000的旋转窑。 (2)压滤工序为酸溶车间酸溶配套工序 (3)块状物料直接球磨 (4)沉淀灼烧车间与原成品仓库连通,1个联合厂房,布置2条天然气稀土灼烧生产线,**3条电加热闪速煅烧生产线。 (5)布置5个盐酸储罐(100m3) **氨水罐区,氨水储罐容量容量为100m3。 | 实际建设情况:(1)前处理车间实际建设1台一台Φ3200*48000+φ2400*20000的旋转窑; 一台φ6000*15000的立式多段炉。 (2)新增压滤车间,主要用于酸溶渣压滤。 (3)二次原料库改建为回收车间新增回收车间;块状物料新增退磁+破碎工序最后进前处理车间球磨处理。 (4)沉淀灼烧车间现有的2条天然气稀土推板灼烧窑全部拆除,然后**1条能耗利用效率更高推板窑;取消3条电灼烧窑,**1条回转窑灼烧。 (5)盐酸罐规格为7个250m3和2个15m3,氨水罐为6个150m3和1个60m3 |
| (1)~(4)条污染物排放量不会增加,不会新增第一类污染物,非重大变动 (5)条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非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1)焙烧烟气:旋风除尘器+水喷淋除尘+湿式静电+直径0.96m,30m高空排放烟囱(2套); (2)酸溶废气:引风机+二级碱液喷淋塔+直径0.4m,高25m的排气筒(1套); (3)萃取废气:引风机+碱液喷淋+高分子捕捉剂+25m排气筒(2套); (4)沉淀废气:引风机+二级碱液喷淋+直径0.6m,25m排气筒(1套); (5)灼烧窑烟气:15m排气筒(2套); (6)配酸废气:碱液喷淋+25m排气筒(1套);盐酸罐区:各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合并采用碱液喷淋进行处理,再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7)锅炉烟气:低氮燃烧+15m排气筒(1套); (8)氨水罐区:各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合并采用水喷淋进行处理,再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9)酸溶压滤废气无组织排放; (10)蒸发站废气无组织排放; (11)化验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 (1)高盐废水(萃取废水、部分沉淀母液):隔油+碳酸氨+过滤+活性炭吸附过滤+离子交换+MVR蒸发结晶系统,不外排; (2)车间涉重金属废水排口预处理达标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DW001); (3)综合生产废水:过滤+催化氧化+絮凝沉淀+过滤(DW003),处理后****处理厂; (5)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DW002); (6)初期雨水经废水直接排放口:收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其他雨水排口(DW004)。 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处理厂 废气主要排放口:主要排放口为焙烧废气2个排口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酸溶渣临时贮存于厂区内渣库中,定期外售于钢铁厂作为原料再利用;产品打包粉尘经布袋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一般包装材料外售处理;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压滤后暂存一般固废仓库。设有渣库2300m2,有效容积4600m3,一般固废间占地50m2有效容积100m3。 危险废物:隔油渣、废活性炭、三相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中和渣鉴定后按其属性进行处置,危废间占地50m2有效容积100m3。 事故废水暂存:初期雨水池900m3,事故应急池660m3。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1)焙烧烟气:旋转窑废气采用余热锅炉+旋风+二级水喷淋洗涤+湿式静电处理,立窑废气采用余热锅炉+旋风+一级水喷淋+一级石灰乳碱喷淋,两股废气分别处理后合并通过直径1.2m,高30m的排气筒排放(DA001);新增立磨废气:一级旋风+布袋除尘+水喷淋,再通过直径直径 1.2m,高15m的排气筒排放(DA004); (2)酸溶废气:引风机+二级碱液喷淋塔+直径0.4m,高25m的排气筒(DA002、DA010);新增含氨废气处理:新增废水喷淋+15m排气筒一套(DA011); (3)萃取废气:萃取环节萃取废气合并后通过水喷淋+静电焦油捕捉+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3);皂化段萃取含氨废气采用萃取废水喷淋除氨+15m排气筒一套(DA012); (4)沉淀废气:沉淀灼烧车间1草酸沉淀废气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5);沉淀灼烧车间2碳氨沉淀含氨废气采用萃取废水喷淋除氨后+15m排气筒(DA013); (5)灼烧废气:电灼烧窑废气采用直排方式排放(DA007)、天然气推板窑废气采用直排方式排放(DA009)、回转窑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水喷淋回收稀土后再通过排气筒排放(DA014); (6)配酸废气和盐酸罐区废气合并:配酸废气和各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合并采用碱液喷淋进行处理,再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6); (7)锅炉烟气:低氮燃烧+15m排气筒(DA008); (8)氨水罐区:各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合并采用水喷淋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9)压滤车间废气碱液喷淋+15m排气筒(DA025); (10)新增4套水喷淋+25m排气筒(DA015、DA016、DA017、DA018); (11)化验楼新增2套碱液喷淋+15m排气筒(DA019、DA020)和1套活性炭+碱液喷淋+15m排气筒(DA021),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 研发中心新增3套碱液喷淋+15m排气筒排放(DA022、DA023、DA024),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 废水: (1)高盐废水(萃取废水、部分沉淀母液):隔油+碳酸氨+过滤+活性炭吸附过滤+离子交换+MVR蒸发结晶系统,不外排; (2)车间涉重金属废水排口预处理达标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DW001、DW007); (3)综合生产废水:过滤+催化氧化+絮凝沉淀+过滤(DW003),处理后****处理厂; (5)办公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DW002);萃取车间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DW005);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DW006); (6)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雨水排口(YS001、YS002)。 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处理厂 废气主要排放口:主要排放口为焙烧废气1个排口 固体废物: 酸溶渣库2300m2,不变;一般固废库占地面积200m2;按危废库标准建设危废库占地面积140m2,主要存放隔油渣;老危废库占地面积20m2,存放其他危废;按危废库标准建设中和渣库,占地面积200m2,主要存放萃取废水处理中和渣。 事故废水暂存:初期雨水池2000m3,事故应急池660m3。 |
| 废气: (1)焙烧废气处理强度基本不变;立磨废气由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处理后排放,减少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2)酸溶废气总排放量不变,由合并1套变更为2套;新增含氨废气由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属强化污染处理设施,不属于重大变动; (3)萃取废气中含氨废气单独预处理(减少与HCl废气反应生成白雾),属强化污染处理设施,不属于重大变动; (4)沉淀废气中的含氨废气由无组织更为有组织,属强化污染处理设施,不属于重大变动; (5)强化了灼烧烟气处理设施; (6)配酸废气与罐区废气合并,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7)锅炉烟气无变动; (8)氨水罐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新增无组织排放量极少,<10%; (9)压滤废气由无组织更为有组织,属强化污染处理设施,不属于重大变动; (10)化验废气由无组织更为有组织,属强化污染处理设施,不属于重大变动。 废水: (1)高盐废水无变动; (2)车间涉重金属废水废水量不变,废水无法合并,新增车间排口DW007; (3)综合生产废水无变动; (4)因厂区扩大后地形条件复杂,生活污水点位较为分散,无法合并;总排放量不变,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5)地形原因新增1个雨水排口。 废水直接排放口:无变动 废气主要排放口:焙烧烟气合并排放 固体废物:强化了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事故废水暂存:强化初期雨水收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间****处理厂协议标准限值中的更严值要求 | 过滤-催化氧化-絮凝沉淀-过滤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总排口COD最大值93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12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1.8mg/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0.08mg/L、总氮最大排放浓度1.29mg/L、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0.19mg/L、铊最大排放浓度0.00014mg/L、总钴最大排放浓度0.27mg/L、总铝最大排放浓度0.121mg/L、总镍最大排放浓度0.0436mg/L、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0.16mg/L、总铅最大排放浓度0.00078mg/L、总镉最大排放浓度0.00019mg/L、总砷均未检出(检出限0.0003Lmg/L)、总铜均未检出(检出限0.05Lmg/L)、总锌最大排放浓度0.051mg/L)、总锰最大排放浓度0.08mg/L,生产废水总排口污染因子均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间****处理厂协议标准限值中的更严值要求。 | |
| 2 | 隔油沉淀池 | 预处理后铅、砷、铬、镉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 )表2中的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标准;镍、钴参照《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中的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标准 | 隔油沉淀池 | 验收监测期间,车间排口DA001总铬均未检出(检出限0.03Lmg/L)、六价铬最大排放浓度0.006mg/L、总镉最大排放浓度0.00079mg/L、总铅最大排放浓度0.0845mg/L、总砷均未检出(检出限0.0003Lmg/L)、总镍均未检出(检出限0.05Lmg/L)、总钴均未检出(检出限0.06Lmg/L);车间排口DA007总铬均未检出(检出限0.03Lmg/L)、六价铬最大排放浓度0.016mg/L、总镉均未检出(检出限0.00005Lmg/L)、总铅最大排放浓度0.00459mg/L、总砷均未检出(检出限0.0003Lmg/L)、总镍均未检出(检出限0.05Lmg/L)、总钴均未检出(检出限0.06Lmg/L),各车间排口污染因子均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 | |
| 3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更严值标准要求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DW002办公区生活污水出口COD最大排放浓度35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85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22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18.5mg/L、动植物油类最大排放浓度0.19mg/L;DW005萃取车间处生活污水出口COD最大排放浓度6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17.1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39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38.5mg/L、动植物油类最大排放浓度0.19mg/L;DW006化验区生活污水出口COD最大排放浓度2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9.9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29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42.4mg/L、动植物油类最大排放浓度0.21mg/L。****处理厂纳管要求。 |
| 1 | 焙烧废气:焙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颗粒物,处理措施为余热锅炉+旋风+二级水喷淋洗涤+湿式静电处理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 | 余热锅炉+旋风+二级水喷淋洗涤+湿式静电 |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前处理焙烧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均值最大排放浓度36.2mg/m3、二氧化硫均未检出、氮氧化物均值最大排放浓度122mg/m3(0.919kg/h) | |
| 2 | 立磨废气:采用一级旋风+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气筒13m)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 | 采用一级旋风+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气筒13m)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最大检出浓度0.03mg/m3、颗粒物最大检出浓度0.315mg/m3、氯化氢最大检出浓度0.091mg/m3、氮氧化物最大检出浓度0.078mg/m3、氨最大检出浓度0.13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检出浓度0.86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无组织废气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要求。 | |
| 3 | 酸溶废气:二级碱液喷淋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 | 2套酸溶废气处理系统 | 酸溶废气1排放口(DA002)HCl均值最大排放浓度2.6mg/m3;酸溶废气2排放口(DA010)HCl均值最大排放浓度3.67mg/m3 | |
| 4 | 酸溶车间含氨废气:水喷淋+15m排气筒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 | 水喷淋+15m排气筒 | 酸溶车间含氨废气(DA011)氨均值最大排放浓度13.0mg/m3(0.0682kg/h) | |
| 5 | 萃取废气:水喷淋+静电焦油捕捉+碱液喷淋+25m排气筒;皂化段废气萃取水喷淋除氨后单独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氯化氢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萃取废气(DA003)非甲烷总烃均值最大排放浓度1.36mg/m3(0.00374kg/h)、HCl均值最大排放浓度3.05mg/m3、氨均值最大排放浓度9.96mg/m3(0.00274kg/h);萃取车间含氨废气(DA012)氨均值最大排放浓度7.12mg/m3(0.00553kg/h) | |
| 6 | 沉淀废气:草酸沉淀废气经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5);碳氨沉淀含氨废气萃取废水喷淋除氨后+15m排气筒(DA013)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草酸沉淀废气经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5);碳氨沉淀含氨废气萃取废水喷淋除氨后+15m排气筒(DA013) | 草沉废气(DA005)HCl均值最大排放浓度3.68mg/m3;碳铵沉淀含氨废气(DA013)氨均值最大排放浓度17mg/m3(0.0842kg/h) | |
| 7 | 灼烧烟气:电灼烧窑废气采用直排方式排放(DA007)、天然气推板窑废气采用直排方式排放(DA009)、回转窑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水喷淋回收稀土后再通过排气筒排放(DA014)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 | 电灼烧窑废气采用直排方式排放(DA007)、天然气推板窑废气采用直排方式排放(DA009)、回转窑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水喷淋回收稀土后再通过排气筒排放(DA014) | 天然气回转窑灼烧烟气出口(DA014)颗粒物均值最大排放浓度26.6mg/m3、二氧化硫均值最大排放浓度52mg/m3、氮氧化物均值最大排放浓度6mg/m3(0.0135kg/h) | |
| 8 | 盐酸罐区废气:碱液喷淋+25m排气筒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 | 碱液喷淋+25m排气筒 | 盐酸罐区废气(DA006)HCl均值最大排放浓度1.74mg/m3 | |
| 9 | 锅炉烟气:低氮燃烧+15m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低氮燃烧+15m排气筒 | 天然气锅炉烟气排放口(DA008)颗粒物均值最大排放浓度15.3mg/m3、二氧化硫均未检出、氮氧化物均值最大排放浓度47mg/m3(0.00534kg/h) | |
| 10 | 氧化铁压滤车间废气: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4)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 | 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4) | 氧化铁车间废气(DA004)HCl均值最大排放浓度2.66mg/m3 | |
| 11 | 蒸发站废气:气浮除油系统、蒸发站离心系统、流化床干燥系统、滚筒干燥系统分别设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均采用水喷淋+20m排气筒排放(DA015、DA016、DA017、DA018) |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颗粒物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 | 气浮除油系统、蒸发站离心系统、流化床干燥系统、滚筒干燥系统分别设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均采用水喷淋+20m排气筒排放(DA015、DA016、DA017、DA018) | MVR气浮除油配套装置废气(DA015)氨均值最大排放浓度12.4mg/m3(0.0159kg/h)、非甲烷总烃均值最大排放浓度2.89mg/m3(0.00363kg/h);MVR离心系统(DA016)氨均值最大排放浓度23.5mg/m3(0.0772kg/h);MVR流化床干燥系统(DA017)颗粒物均未检出;MVR滚筒干燥系统(DA018)颗粒物均值最大排放浓度33.1mg/m3 | |
| 12 | 化验废气:化验楼建设2套碱液喷淋+15m排气筒(DA019、DA020)和1套活性炭+碱液喷淋+15m排气筒(DA021)。研发中心建设3套碱液喷淋+15m排气筒排放(DA022、DA023、DA024)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化验楼建设2套碱液喷淋+15m排气筒(DA019、DA020)和1套活性炭+碱液喷淋+15m排气筒(DA021)。研发中心建设3套碱液喷淋+15m排气筒排放(DA022、DA023、DA024) | 化验楼化验废气(DA019)HCl均值最大排放浓度3.08mg/m3;化验楼化验废气(DA020)HCl均值最大排放浓度5.30mg/m3;化验楼化验废气(DA021)HCl均值最大排放浓度2.47mg/m3、非甲烷总烃均值最大排放浓度1.35mg/m3(0.0539kg/h);研发中心化验废气(DA022)HCl均值最大排放浓度4.12mg/m3;研发中心化验废气(DA023)HCl均值最大排放浓度4.4mg/m3 | |
| 13 |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排放标准 | 油烟净化器 | 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4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大型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外昼间最大值为58.1dB(A)、夜间最大值为47.1dB(A),厂界南外昼间最大值为64.2dB(A)、夜间最大值为49.1dB(A),厂界西外昼间最大值为59.6dB(A)、夜间最大值为47.8dB(A),厂界北外昼间最大值为58.6dB(A)、夜间最大值为48.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 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
| 1 |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酸溶渣、废普通包装材料、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布袋收集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隔油渣、废活性炭、三相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经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高盐废水中和渣暂按危废进行处置,待固废属性鉴定后再按要求进行处置。 |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酸溶渣、废普通包装材料、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布袋收集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隔油渣、废活性炭、三相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经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高盐废水中和渣暂按危废进行处置,待固废属性鉴定后再按要求进行处置。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