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花池校区专业搬迁电教、****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职教城路6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岳****社区窑塘综合楼508房-14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清单 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①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②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 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③乙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附件、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等。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备品备件及项目清单中要 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等。 ④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相 关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 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⑤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⑥货物在交付采购单位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⑦乙方应当为实施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害,安全事故以及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 2.3产品安装调试 ①乙方负责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 ②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③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④在实施过程中,乙方未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提示标志等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由此造成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⑤乙方在货物安装前应派人到实地进行场地勘察和指导,设计安装调试方案,确保有关设备安装规范、使用安全、维护便捷等。 ⑥由于本项目任务重,工期紧,所到场设备由乙方应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安装。货物规格必须标识清晰。该项目到场设备相关安装工具及物品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⑦按规范要求做好基础处理并安装在甲方指定位置。 3.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须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甲方。 2、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叁年,产品清单中对质保期另有要求的按清单要求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4.1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甲方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24 ****学校。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其他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乙方应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直至能熟练的操作和使用。培训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投标报价时应予考虑。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181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资产配置计划批复、资金到位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942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验收合格且资金到位后(验收合格后1年内如有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乙方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按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银行**银杉支行(****:190********00097776)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项目开工后30日内完**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逐一开展逐项验收,重点核查设备品牌、生产制造商、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硬件配置、产品资质文件、第三方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内容,确保所有技术指标、产品配置完全满足采购要求,资料齐全真实、规格参数无偏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乙方是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否为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乙方是否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向甲方移交。 (6)履约验收标准:(1)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知识产权归属 1.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及其相关的材料、技术、设计、文档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2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归乙方或原权利人所有。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并享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使用权益,但不享有该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1.3 若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了改进或创新,并因此产生了新的知识产权,则该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双方应就改进或创新部分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2)知识产权处理方式 2.1 乙方应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担保,确保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 2.2 甲方应尊重并保护乙方及其原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复制、修改、传播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2.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的知识产权用于其他项目或用途,也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返工直至合格要求进行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 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甲方同意迟延交货或延期提供服务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定义: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海啸等)、战争、暴乱、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禁运、检疫限制等)、疫情、罢工、重大技术故障或公用设施中断(如供电供水、通信中断等)等。 通知义务:任一方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事件发生的证明文件(如官方公告、新闻报道、鉴定报告等)。双方应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尽快协商解决方案。 履行中止: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问,受影响的一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且不视为违约。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并尽快恢复行。 合同变更或解除: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天,且对合同履行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损失分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由双方根据公**则协商解决。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该方未能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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