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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提升园区环评管理效能,根据《****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的批复》(鲁环字〔2026〕98号)、《****环境局关于落实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烟环函〔2026〕10号),****经济开发区开展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
为规范试点工作开展,结合园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开发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现予以公开发布。
本试点方****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试点实施时限为2026年8月25日至2028年8月24日。园区各相关建设单位可对照方案要求,依规开展环评申报及项目建设工作。我局将严格落实环评联动改革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园区生态保护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开发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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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