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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城镇供****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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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暂停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08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0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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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关于****县城镇供****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县城镇供****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项目因故须**投标有效期,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及有序推进,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二十九条及相关规定,决定将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予以**90天,即**至2026年12月07日止。 请各投标人接到此通知后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做出选择,并于2026年9月15日17时00分(**时间)前回复。 1、投标人同意**的,应当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有效期失效后,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书面回复的格式详见附件(附后),盖章后的原件以书面形式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传至QQ邮箱****@qq.com,如未按期回复则视为同意**投标有效期至2026年12月07日。 特此通知。 附件 **县城镇供****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的回复函 致:****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不同意)“**县城镇供****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项目将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相应**90天(日历日),即**至2026年12月07日止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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