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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中秋”佳节职工
会员发放提货券供应商的公告
为深入****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委、****工会组织对全县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切实提升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积极支持县域商户发展,********工会会员发放“提货券”,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商户参与公开比选。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工作部(总工会)“中秋”****工会员发放慰问品“提货券”家电供应项目
(二)项目单位:****工作部(总工会)
(三)发放对象:2026****工会员
(四)项目预算:89万元(按实际会员人数每人以500元标准)
(五)项目清单:发放指定家电“提货券”(电视、冰箱、热水器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取得《营业执照》、《经营年限》、《信用记录》产品质量及品牌有效经销(授权)证明资料等;
(三)报名商户须在**县境内有实体门店,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快速、良好的配送及售后服务;
(四)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无欠税证明);
(六)能够提供配套优惠服务的商户优先;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所需资料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资质、产品品牌有效经销(授权)证明资料、资质证明、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二)参与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实体门店证明(门店照片、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六)财务会计制度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项目报价单、报价方案;
(八)商品质量承诺书;
(九)近三年同类业绩;
(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提货券要求
(一)有效期:提货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1个月;
(二)兑换方式:支持持券人到供应商指定门店现场兑换指定商品(电视、冰箱、热水器等);
(三)商品质量:所供应的电视、冰箱、热水器等须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及相关质量规范,为全新原厂合格产品,来源正规可追溯;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0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将相关资料****工作部(总工会财务室)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分包;
(三)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不受理电话、邮箱报名。
(四)所有材料逐页加盖公章,装袋密封报送(封面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比选资料”)。
六、评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资质初审+综合评审,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自治区日****中心路1****工作部总工会财务室)
联系人:巴桑 琼达
联系电话:180****6194 139****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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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