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05日 |
| 标 题:****改革局 关于2026年**县林逢镇福兰****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农经〔2026〕56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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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2026年**县林逢镇福兰****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林政报〔2026〕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齐芒果产业链采后分拣、分级筛选、精品包装、统一发货短板,有利于规范产品品级标准,降低采后损耗、提升产品附加值,对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助推乡村**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同意建设2026年**县林逢镇福兰****中心项目。
二、项目名称:2026年**县林逢镇福兰****中心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地点:林逢镇福兰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占地面积120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分拣房及配套水电设施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匡算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2026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
八、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6年7月至2026年10月,总工期约4个月。
请据此批复做好规划、用地等前期工作,及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6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6—****310;****纪委监委第八驻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6—****686;收信地址:****纪委监委第八驻纪检监察组,邮编:53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