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基本完成《****600kt/a预焙阳极碳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600kt/a预焙阳极碳素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概况:****600kt/a预焙阳极碳素技改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技改不新增用地,现有占地面积278571.53㎡,项目总投资为1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5万元,占程总投资的5%。技改将原批复16台36罐罐式炉变更为4台120罐罐式炉,共减少96罐,自产煅烧焦量减少,减少的煅烧焦转为直接外购,并配套储运、破碎等系统及环保处理设施;且由于市场因素,生石油焦含硫量增加,新增生石油焦料仓并配套环保处理设施;新增2条预焙阳极开槽线并配套环保处理设施;新增外购残极筛分废气并配套环保处理设施;优化焙烧废气处理措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正常排放下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氨、苯并[a]芘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正常排放下SO2、NO2、PM10、PM2.5、TSP、苯并[a]芘长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
叠加现状浓度、区域拟建(在建)项目后,SO2、NO2、PM10、PM2.5的日平均、年平均质量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TSP、苯并[a]芘的日平均、年平均质量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浓度限值要求。氟化物、氨的短期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它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运营期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废气排放标准中的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各环境质量浓度限值要求,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包括余热锅炉排污水W1、循环冷却水排污水W2、除盐水站废水W3、脱硫废水W4、湿电除尘废水W5、化验废水W6、洗车废水W7、洗衣洗浴废水W8、地面清洗水W9,****处理站处理后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园区雨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完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收集系统、排污管网,实施分区防渗等措施后,将能有效防止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地下水产生污染。项目生产和生活污水经合理处理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
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本项目南面厂界处的昼间、夜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东面、西面、北面厂界处的昼间、夜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灰S1、废填充料细粉S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S3、废布袋S4、煅烧炉、焙烧炉大修渣S5、废生阳极、废糊料、废组装块和废焙烧阳极S6、废保温棉S7、废水处理废反渗透膜S8、废导热油S9、沥青烟吸附废料S10、废催化剂S11、废油桶S12、废抹布及手套S13、废机油S14、化验室废液、废试剂S15、废含焦油布袋S16、沥青渣S17、电捕焦油S18、焙烧烟气脱硫渣S19、煅烧烟气脱硫石膏S20、生活垃圾。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焙烧车间粉尘解组、清理粉尘、废填充料细粉S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S3、废布袋S4、煅烧炉、焙烧炉大修渣S5外售综合利用,废保温棉S7、废水处理废反渗透膜S8交由厂家回收,其余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沥青烟吸附废料S10、电捕焦油S18回用于生产,其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焙烧烟气脱硫渣S19、煅烧烟气脱硫石膏S20产生后进行危废鉴别,如鉴别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鉴别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经处理后,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氟化物、苯并[a]芘)、垂直入渗(氟化物)两方面。预测结果显示,项目运营期5年、10年、20年后的氟化物、苯并[a]芘随大气沉降在土壤环境中造成累积影响,氟化物的预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2556-2022)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相应标准要求;苯并[a]的预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其他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相应标准要求;****处理站事故工况下发生污水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累计渗漏365天后土壤中的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0161mg/kg,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2556-2022)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7)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改变了厂区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地形地貌和生物种类,影响是长期、不可逆的,对评价区域动植物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小,规模较小,项目积极实施合理的绿化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管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较小。
(8)环境风险
风险评价的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石油焦煅烧废气采用“SNCR脱硝+余热锅炉+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焙烧烟气采用“炉面干式脱硝还原脱硝(SNCR)+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焚烧一体化”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沥青熔化废气经“电捕焦油器”处理后,与生阳极混捏成型废气汇入“黑法吸附+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沥青转运站破碎、输送废气、外购的石油焦、煅烧焦卸料、输送、破碎、提升、出料、仓顶废气、混捏配料废气、中碎筛分废气、返回料破碎、提升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处理后,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包括余热锅炉排污水W1、循环冷却水排污水W2、除盐水站废水W3、脱硫废水W4、湿电除尘废水W5、化验废水W6、洗车废水W7、洗衣洗浴废水W8、地面清洗水W9,****处理站处理后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好氧+厌氧+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压滤)处理后****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园区雨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处理
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与保护对策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和突出饮用水安全的原则确定。根据项目各生产功能单元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污染物类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其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建立场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据场地地下水流场特征,增设下游监控井,建设单位与当地环保监测部门进行定期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噪声处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焙烧车间粉尘解组、清理粉尘、废填充料细粉S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S3、废布袋S4、煅烧炉、焙烧炉大修渣S5外售综合利用,废保温棉S7、废水处理废反渗透膜S8交由厂家回收,其余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沥青烟吸附废料S10、电捕焦油S18回用于生产,其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焙烧烟气脱硫渣S19、煅烧烟气脱硫石膏S20产生后进行危废鉴别,如鉴别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鉴别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
(6)土壤处理
1、源头控制措施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识别,涉及土壤入渗影响的设施、车间均采用合格的设备、管道、储罐等,同时平时定期检测,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
2、过程防治控制
涉及入渗影响的,本项目场地范围内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相应的分区防渗,地面均进行硬化,平常加强物料设备管理,以最大程度减小入渗的影响。事故状态下将泄漏物料和事故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减小了事故状态下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此外,本项目设污染监控井、建立跟踪监测制度,能及时发现污染、控制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600kt/a预焙阳极碳素技改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得到有效治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可行,项目正常情况下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工程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水平。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附件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八、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卢卫阳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东葛路118****广场西1栋4102、4103号
邮编:530007
联系人:邹工
邮箱:****@qq.com
附件:1.****600kta预焙阳极碳素技改项目-简本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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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