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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划局关于西渝高铁康渝段前十标40#弃土场临时用地的批复》(广自然资规函〔2024〕24号)要求,现将西渝高铁康渝段前十标40#弃土场项目批准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使用土地位置和面积
西渝高铁康渝段前十标40#弃土场临时使用**区龙塘街道优良村1、2、3组集体土地共145.2195亩,其中耕地106.8930亩(含永久基本农田106.7910亩)、园地4.3680亩、林地31.4595亩、农村道路0.0435亩、其他农用地1.4220亩、建设用地1.0335亩。临时用地土地用途为弃土场,使用期限为四年,自批准之日起算。
二、其他事项
(一)****规划局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向被占地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相关补偿费,加强临时使用土地动态监管,对不按批准面积和用途使用土地的,要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
(二)临时用地使用届满后,****规划局督促用地在单位规定期限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及时将经验收合格的土地交还被占地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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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