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秀山自治县2026年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水厂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178号、秀山发改投[2026]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水厂工程等 3 个项目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秀山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共计配置一体化净水设备3套,包含日处理规模2000m3/d设备2套、日处理规模1000m3/d设备1套。设备集成絮凝、沉淀、过滤(含反冲洗)全套工艺单元,采用成套系统打包供货模式,配齐设备本体、配套仪表、阀门、连接管件等全部运行必备构件。****水库地表水,原水水质需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I类要求,常规进水浊度≤1500ONTU,短时耐受浊度最高可达3000NTU。原水经本设备净化并完成消毒处理后,出厂水质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范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275.34元
2.4 招标范围:包****水厂工程等3个项目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秀山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2.8 其他:质保期24个月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秀山县中和街道馨园二期 | 地 址: | ****岸区开发路31号科尔大厦16-11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段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王程 |
| 电 话: | 023-****3776 | 电 话: | 023-****3037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50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