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真空腔体组件加工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一、****真空腔体组件加工项目(项目编号:****)项目,于2026年9月8日14时30分进行谈判,****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最终响应报价:人民币****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5天内
质量标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参与评审业绩:******公司制粉设备料仓外壳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莱库****公司
最终响应报价:人民币****000.00元
交货期:105天,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参与评审业绩:****学院****研究所定制加工真空压缩室及光栅支撑桁架
公示期:自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1日
谈判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集团****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入围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入围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集团****公司
2026年9月8日
| 附件:评审情况 项目名称:****真空腔体组件加工项目 项目编号:****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响应报价(元) | 初审通过/不通过 |
| 1 | **莱库****公司 | ****000.00 | 通过 |
| 2 | ******公司 | ****000.00 | 通过 |
| 3 | **** | ****000.00 | 通过 |
| 4 | **华立****公司 | / | 不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