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特产品销售经营主体:
为深入推进乡村**,拓宽**“甘味”品牌特色农产品产销渠道,打造区域农特产品公共品牌,搭建稳定长效销售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实力、渠道成熟、信誉良好的农特产品销售运营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农业农村局
二、遴选**内容
1.产品运营:负责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粮油、果蔬、畜禽、中药材、手工特产等各类农特产品经营主体,优先推广地理标志、绿色、有机、富硒农产品。
2.渠道搭建:运营线下特产展厅、商超专柜、展销市集;布局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群分销、企事业单位集采、文旅伴手礼等销售渠道。
3.品牌推广:策划农特产品宣传、展销推介、节庆促销活动,统一包装设计、品控溯源,提升“甘味”农特产品市场知名度。
4.供应链配套:提供仓储分拣、冷链物流、质量检测、售后保障等服务,建立产地直采、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稳定增收。
5.其他**:服从遴选单位统一管理,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助农展销、消费帮扶、对口帮扶产品配送、电商平台上架等公益性销售任务。
三、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一)基础资质
1.依法注册独立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农产品销售、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等相关类目,经营满1年及以上,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2.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所经营农产品具备质检报告、溯源凭证,近3年无食品安全处罚、产品质量重大事故记录。
3.信用状况良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及无违法经营书面承诺。
(二)经营实力
1.拥有稳定成熟销售渠道:自有线下门店/**商超**,或抖音、淘宝、京东等常态化电商运营账号,具备直播带货团队,近1年有农产品销售业绩合同佐证。
2.具备仓储、冷链、配送配套设施,具有固定经营场地、专业运营团队,可保障大批量农特产品常态化供销。
3.近1年有县域农特产品展销、消费帮扶、农产品品牌运营相关成功案例,有机关、国企、学校集采**经验优先。
4.认同助农**发展理念,能够主动对接本地种植养殖主体,建立保底收购、订单农业联农带农机制。
(三)限制性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与申报:
1.近3年存在重大合同纠纷、行政处罚、失信记录;
2.提供虚假资质、业绩材料;
3.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四、申报所需材料(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1.《农特产品销售企业遴选申报表》(现场领取/公众号下载);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近1年销售业绩证明(购销合同、销售流水、活动佐证材料);
5.仓储冷链、线下门店、电商平台、直播团队等渠道实力佐证;
6.无重大违法违规、无食品安全事故书面承诺书;
五、时间及报名方式
1.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农业农村局409办公室。
3.递交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不接受邮寄、线上单独申报,需现场核验原件。
六、遴选评审流程
1.资料初审: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资质合规性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资质不符直接淘汰。
2.现场核查(按需):对初审合格企业实地核查经营场地、仓储冷链、团队运营真实情况。
3.综合评审:****小组,围绕企业资质、渠道实力、过往业绩、运营方案、联农带农能力、报价分成方案等量化打分,择优确定入围企业。
4.结果公示:拟****农业农村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主体,纳入农特产品销售企业**库动态管理(如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农产品质量问题、或上访事件的企业将剔除动态管理库)。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企业参与申报产生的所有成本自行承担。
2.申报企业须保证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同类遴选。
3.入选企业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积极赴外开展招商推介、农特产品展销推介、销售平台上架等工作,配合完成展销期间相关活动安排。
4.****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股室:农业农村局4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905
邮 箱:****@qq.com
附件1农特产品销售企业遴选申报表.xlsx
附件2无违法违规经营承诺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