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多金属废料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多金属废料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稀贵金属****开发区**工业园****现有厂房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研究院****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4000万元,拟利用企业自产碲碱渣作为主要原料,在厂区现有车间**一条碲成品生产线,采用浸出-净化-沉碲、电解精炼等工艺,年产精碲65.6t/a、高纯碲10t/a。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利用自产碲碱渣280.54吨,采用浸出-净化-沉碲、电解精炼等工艺,年产精碲65.6吨、高纯碲10吨。现有工程保持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按《报告书》要求做好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书》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中和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三级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煅烧废气和铸锭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 做好全厂无组织废气治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规范厂区现有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中和废水和泡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喷淋塔补水,电积废液全部返回中和工序,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大部分返回喷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多金属废料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多金属废料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稀贵金属****开发区**工业园****现有厂房内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研究院****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4000万元,拟利用企业自产碲碱渣作为主要原料,在厂区现有车间**一条碲成品生产线,采用浸出-净化-沉碲、电解精炼等工艺,年产精碲65.6t/a、高纯碲10t/a。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利用自产碲碱渣280.54吨,采用浸出-净化-沉碲、电解精炼等工艺,年产精碲65.6吨、高纯碲10吨。现有工程保持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按《报告书》要求做好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书》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中和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三级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煅烧废气和铸锭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 做好全厂无组织废气治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规范厂区现有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中和废水和泡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喷淋塔补水,电积废液全部返回中和工序,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大部分返回喷淋塔循环使用,剩余部分作为碱液喷淋塔补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设备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理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除造液渣、底渣、污泥厂内综合利用外,其余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应当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五)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东、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合理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安全。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完善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安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以及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影响。确保各类危化品、生产废水、危险废物在事故风险、环保措施失效、管控措施漏洞等非正常情况下,对环境的风险影响可控。 (八)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公众参与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6年7月8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淋塔循环使用,剩余部分作为碱液喷淋塔补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设备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理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除造液渣、底渣、污泥厂内综合利用外,其余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应当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五)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东、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合理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安全。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完善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安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以及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影响。确保各类危化品、生产废水、危险废物在事故风险、环保措施失效、管控措施漏洞等非正常情况下,对环境的风险影响可控。 (八)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公众参与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6年7月8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