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五龙岭灰岩矿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五龙岭灰岩矿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8日。
电话:0372-****211传真:0372-****211通讯地址:**市**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五龙岭灰岩矿项目 | **市**市横水镇马店村北 | **** | ****设计院****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市横水镇马店村北,建设内容为:露天开采水泥用石灰岩矿种,开采规模为600万吨/年,**面积为0.4878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549米至380米标高,**范围由30个拐点圈定。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生态环境。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限定施工人员的活动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期应进行表土剥离,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防尘覆盖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和施工作业管理,减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要求边开采、边恢复,对露采形成的台阶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服务期满后对采区、表土临时堆场、排土场(废石场)等进行生态恢复。 2.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爆破废气采取合理布置炮孔网度,穿孔设备自带收尘装置,水封爆破以及爆破前后洒水等措施,作业面、铲装作业、废石场等洒水抑尘。废气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环境管理要求。 3.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4.噪声。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爆破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废石及表土应进行妥善处置,项目不设置永久废石场。施工期及运营期表土应暂时堆放于表土临时堆场,最终全部回用于生态恢复。废石应临时堆存于废石场内,依法依规处理,废石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建设单位在报批**行了环境信息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