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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姑镇白雾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雾陈氏住宅一号院保养维护及活化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娜姑镇白雾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雾陈氏住宅一号院保养维护及活化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约510万元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9-09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旅游局0874—****145 |
| 备注: |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请投标申请人于 2026 年9月9日至 2026 年9月15日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116.****.54:8001/#/homePage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CA证书(包含在******交易中心办理的**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石瑞杰 |
| 办公电话: |
135****9643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项目负责人: |
郑云 |
| 经办人: |
尹** |
| 办公电话: |
138****0534 |
移动电话: |
138****0534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娜姑镇白雾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雾陈氏住宅一号院保养维护及活化利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5 17: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9 09:0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县2号开标厅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1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白雾陈氏住宅一号院保养维护及活化利用工程总建筑面积994.14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171平方米,建筑总面宽22.68米、总进深36.63米,为单檐硬山顶穿斗式土木结构,地上两层(局部一层),在现状整修基础上,进行活化利用功能布局,划分为三大区域:售卖展示区、****社区、音乐鉴赏及文化讲堂区,所有新增构 件均为可逆设计,确保活化利用结束后可完整恢复文物原貌。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经理(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并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投标施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②本项目实施期间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 附件: |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1 |
招标公告.pdf |
2026-09-08 15:17: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