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蔓三分部场地恢复、桥下清理及临时土场土方二次倒运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9-10 09:00:00 |
| 发布单位:**元蔓3标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元蔓三分部场地回复、桥下清理及临时土场土方二次倒运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元蔓三分部场地恢复、桥下清理及临时土场土方二次倒运工程(项目名称)元蔓三分部场地恢复、桥下清理及临时土场土方二次倒运工程(包件名称) 公路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元蔓三分部场地恢复、桥下清理及临时土场土方二次倒运工程(项目名称)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公路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州**县,位于**县迤萨镇罕龙村附近。 建设规模:元蔓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起止点桩号K9+790~K16+565(左幅K9+832~ZK16+620),其中勐甸隧道K14+410~K15+300(左幅ZK14+410~ZK15+315)不在本合同内,路线全长5.885公里。设计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5.5m,行车时速80km/h工程;合同总造价金额约5.88亿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元蔓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场站便道清理及土石运输工程。 包件划分:场地恢复、桥下清理及临时土场土方二次倒运工程。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0月4日 。 2.3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则按照最有利于招标人为原则,推荐其为****一中标候选人,另外包件由其他投标人按顺序顺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em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 9 时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 9 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9 月 20 日 9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元蔓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 地 址:**省**州**县 联 系 人:涂杰 电 话:177****2113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https://emp.****.cn/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资质证书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2023年至2025****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或自身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自身出具无需此项)、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分包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信誉要求采用承诺制,由投标人在信誉情况承诺函中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①以上人员为投标阶段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②其他管理及技术人员要求:本包件要求中标后实际进场的项目管理人员还应配备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施工员。上述人员不作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明资料。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或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5日内,报送人员名单,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进场。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注:_无。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2026年 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