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1分钟前 | 公 开 人:**市大地伟业房****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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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大地伟****公司 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 年10 月 9 日,****法院作出(2025)冀07 破申74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怀****公司申请**市大地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9日作出(2025)冀 07 破 13 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拟通过竞争方式,公开遴选一家审计机构、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市大地伟****公司,****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47389Y,注册地:**察北区,法定代表人:刘树平,注册资本: 1588 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 二、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对公司资产、负债、净资产进行审计,审计期间为2008年至2026年,重点关注: (1)对债务人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复查。 (2)对债务人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包括但不限于在建工程投入成本明细、预付款项及应收类款项的可回收性判断等。 (3)对破产受理日前一年内的有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4)对破产受理日前六个月内的有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5)对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6)对债务人的股东或关联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的情况进行清查。 (7)债务人资产抵押、质押、出租、占有的情况。 (8)协助管理人核实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资产的真实性。 (9)对因资料缺失、账册不全导致的审计受限事项专项梳理、如实披露。 (10)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专门披露。 2.配合管理人开展债权审查工作。 3.对债务人开发项目进行必要的财税测算及顾问工作。 4.中选机构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日内指派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正式进场开始工作,不得以委托协议尚未签署或费用未支付为由拒绝启动工作。 5.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审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三、审计费用: (一)采用固定金额报价原则,报价包含税费、差旅费、人员食宿及其他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中选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二)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过期后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或补充审计,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三)审计机构未能按照管理人要求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调减金额为合同费用的 10%—20%; (四) 审计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逾期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关机构承担违约责任; (五)因债务人多年未经营,没有流动资金,本次服务无预付费用,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支付; (六)审计机构参与本次遴选,即视为充分了解前述情况并接受前述付款方式,不得因此停止或拒绝按约定推进相关工作,也不得因此拒绝出具咨询意见或报告。 四、报名资质及要求: 1. 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审计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 2.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 10 人; 3. 参选机构近三年具有不低于 5 件从事企业强制清算、破产 清算、预重整、重整相关业绩;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专业技术能力,不得将项目委托他人;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6.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7.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并适应案件动态审计工作需要。 五、参与遴选 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审计机构的资质证书;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三)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声明; (四)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名单,以及相关从业资质 证明文件; (五)从事过强制清算、破产清算、预重整、重整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参与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报价; (七)出具审计机构服务责任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保密承诺;****法院和管理人做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八)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密封后按一式两份提交。 六、提交 时间:2026 年 9 月 18日上午 9 时前向管理人递交申报材料,地址:**省**市**区沈家屯镇互联网软件园C11****事务所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189****3135) 七、评选: (一)管理人对参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选,综合择优确定一家审计机构。 (二)选定后,****法院报备。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管理人将与中选机构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 2026 年 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