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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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心海公园上椒线以西地块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6.80 %(年度实际营业额的百分比) | 出租面积
21942.55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9-10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9-22 |
出租标的地址
| **区葭沚街道上椒线以西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女士|联系电话:0576-****5180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区葭沚街道上椒线以西 |
| 土地证号 |
/ |
| 土地面积 |
21942.5500平方米 |
| 用途 |
|
| 类型 |
建设用地 |
| 使用年限 |
|
| 已使用年限 |
|
| 使用期限 |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披露事项:/。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6-****9499 |
| 联系地址 |
**省******学院南路2257****中心8幢(12-17层)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6.80 %(年度实际营业额的百分比)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五年,项目年租金保底额约为****210元,年终时以当年度实际营业额乘以成交分成比例所得金额与年度保底租金取其高,作为当年度应付租金进行结算。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宠物相关产业为主导的农文旅产业项目,经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30万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由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出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自然灾害、政府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新一轮租赁标的物招租时,承租方按照国有资产出租的有关规定参加新一轮租赁标的物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承租方未按照国有资产出租的有关规定参加新一轮租赁标的物招租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若承租方未能竞得或未参加新一轮租赁标的物招租的,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约**清所有费用并腾退租赁场地,逾期未腾退的,按租赁合同第八条处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禁产生噪音、粉尘、油烟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况。 6、租金收取及支付方式 6.1租金计算:按保底31000元/年/亩(依据2026年土地评估价确定)与承租方经营项目当年度实际营业额乘以成交分成比例所得金额取其高计提租金。 6.2营业额核算:营业额指承租方经营项目所有经营收入(门票、体验、二消、场地租赁、**分成、广告收入等全部含税收入)。由出租方委托或出租方、承租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费用由委托方承担。承租方需在合同年度结束后的两个月内提供专项审计所需要材****银行日记账、收银记录、财务报表等)并配合相关工作。 6.3结算方式:租金按合同年度结算,实行“保底预付、年终清算、取高计收”的原则。承租方先行支付当年度保底租金,年终时以当年度实际营业额乘以成交分成比例所得金额与年度保底租金取其高,作为当年度应付租金进行结算。【上述“合同年度”,不作自然年(公历1-12月)理解,第一个年度自本合同签订当日起算,往后顺延满十二个月为一个合同年度,之后合同年度依此类推。】 6.4保底预付:除第一合同年在计租日支付外,其余在每合同年度开始的30个日历天内,承租方按31000元/亩/年标准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 6.5年终结算: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承租方按当年实际营业额乘以成交分成比例所得金额超出保底租金31000元/年/亩的部分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合同履行期间,出租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相关权利义务转移****公司,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继续履行合同。若后续承租方与****公司,经出租方同意的,承租方可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公司,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继续履行合同。 9、承租方责任:承租方****公司)独立承担全部运营成本、人员工资、水电能耗、营销费用、税费、保险费用、维修维护费用等。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知识产权纠纷等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出租方责任:出租方不参与日常经营,不承担任何运营成本、经营亏损、安全事故及法律责任,仅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场地及现状配套设施。出租方可行使营业额核查权。 10、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依法合规经营,确保租赁期内品牌使用的稳定持续;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得瞒报、拖欠营业额;负责项目场地交付后的全部投资、装修、设备采购、人员招聘、运营等;承担场地日常维护(含绿化养护等)、环境卫生、安全保障、消防责任、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等责任;不得擅自改变运营品牌、改变出租用途、转租;须无偿配合出租方开展各项迎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上级领导视察、专项督导、各类检查考核等;同时应按出租方要求,及时提供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报审等所需相关资料、凭证及佐证材料。 11、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妥善使用、保管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损坏场地内及周边的设施设备。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损坏,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修复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在7日内腾退租赁场地,按出租方要求移交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并结清所有租金、税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12、承租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期限届满后7日内将场地交还给出租方或出租方。承租方逾期办理的,应按最近一期日租金的2倍标准支付占用使用费。 13、承租方逾期提交审计所需材料或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支付一天,须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承租方瞒报、漏报营业额,一经查实,按瞒报、漏报欠缴的租金部分2倍补足。 14、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解除合同的,承租方投资支出、运营成本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建设的构筑物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且承租方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 ①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擅自转租、改变用途;②承租方违规经营;③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30天及以上;④承租方拒不配合审计或不提供相关材料、不提供营业额有关资料达30天及以上;⑤项目实际年营业额乘以成交百分比所得金额连续2年低于保底租金的80%。 15、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6、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详见附件《特别事项约定》。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3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产权在项目成交后: √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产权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产权无涉。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576-****5180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市府大道777****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s://www.****.com/TZPT/ |
附件(6)
《场地租赁合同》.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doc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