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县县级冬春蔬菜储备承储企业的公告
为切实做****菜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政府储备制度,有效发挥蔬菜储备调剂余缺、平抑市场菜价的作用,保障冬春时期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县级冬春蔬菜储备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县行政辖区内符合条件,从事蔬菜生产、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承储企业申请条件参与遴选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在**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蔬菜生产、经营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在**县范围内拥有适合蔬菜储存的保鲜恒温库或储存场所,具备场所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能够匹配申报的冬春蔬菜储备规模,具备足额储备能力。
3、具备与储备任务规模相匹配的运输投放保障能力,储存场所交通条件便利,库点日装卸能力达到50吨以上。
4、企业商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意识强,抗风险能力较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 70%,企业流动资金可满足储备任务实施需要。
三、申报提交资料清单申报企业须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材料弄虚作假、缺失不全、不符合要求的,自动取消申报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具体申报资料如下:
1、《****政府冬春蔬菜储备承储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企业近一年资产负债表、营业利润表;
5、储备场所位置图、平面图(标注库点规格、设计储备能力),储备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储备场所验收通过后不得随意变更),企业承储能力说明材料。
四、申报及遴选流程(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整理全套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密封后于2026年9月14日18:00前送达**金中****公司(**县育才路14#),逾期送达或未密封视为放弃参加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53****2675。
(二)资料审核:代理公司对申报企业的资质、规模、财务、信用等资料进行初审,核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
(三)实地核查: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初审合格企业,组织人员赴现场核查冷库设施、储存条件、运输装卸能力、企业经营实际情况。
(四)入库及邀请招标:结合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结果,综合评定筛选出符合全部准入条件的合格企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从合格的准入企业中,按规范流程抽取3家及以上企业发出投标邀请,****政府采购邀请招标相关规定开展选定工作,择优确定最终承储企业,公示成交结果后签订正式承储协议。
五、有关工作要求1.入选承储企业须严格遵守县级储备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储备标准,规范建立储备台账,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巡查核查及年度考核。
2.承储企业须服从全县应急保供、市场调控统一调度,蔬菜储备规模、财政补贴标准、承储考核要求严格按照**县冬春蔬菜储备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3.对存在弄虚作假、擅自变更储备规模、拒不执行储备任务、违规违约经营的企业,将立即取消其承储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1.本次遴选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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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附件:冬春储备蔬菜承储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