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样品过滤消解仪器、振动分析仪以及振动校准器、粉尘采样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人民政府网-卫健委专栏按磋商公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9月21日15点00分00秒(**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粉尘样品过滤消解仪器、振动分析仪以及振动校准器、粉尘采样器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万元
5、最高限价:20万元
6、采购需求(简介):本项目采购游离二氧化硅前处理系统(粉尘样品过滤消解仪器)1台套、振动分析仪1台套、振动校准器1台套、粉尘采样器4台套。本次采购范围包括:采购内容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及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7、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⑧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其他法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获取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材料(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中任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是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他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中任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通过电子邮****公司电子邮箱****@163.com中。标书代写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 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磋商文件时如有****公司联系(联系人:薛**、手机号码:153****3933)。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指定邮箱:****427667 @qq.com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21日15点00分(**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 2份;电子版文件:1份。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近期税收缴纳凭证、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声明函、许可证、备案证等】必须带到开启现场签收【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格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格材料原件到开启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响应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电子标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幸福大道32号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150****1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五洲国际B7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189****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