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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政府****政府****制品厂改扩建项目涉及组集体土地变更为镇属农民集体所有。经相关领导批示后,******局随即开展权属资料变更审查。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杏子铺镇中兴村、石坝村、泉坝村,总面积20487.49平方米(其中中兴村民建组14939.57平方米、石坝村洪家组919.13平方米、泉坝村株目组4628.79平方米)。为规范杏子铺镇集体土地管理,推进项目建设,同时保障当地居民合法权益,经杏子铺镇中兴村民建组、石坝村洪家组、泉坝村株目组申请,****政府组织3****小组召开组员大会,一致通过将该地块涉及的14939.57平方米的中兴村民建组、919.13平方米的石坝村洪家组、4628.79平方米的泉坝村株目组的集体土地变更为杏子铺镇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第11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对该宗地按程序拟变更为杏子铺镇农民集体所有,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有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登记,核发《中华人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联系人:彭友志 电话:138****477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点:****确权登记股
****
2026年9月8日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告
| 序号 |
权利人名称 |
坐落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宗地代码 |
| 1 |
杏子铺镇农民集体 |
**县杏子铺镇中兴村民建组、石坝村洪家组、泉坝村株目组 |
20487.49 |
431****06014JA01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