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重症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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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症医学科重症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坛泽路1号五象澜庭府沁苑16号楼B

单元十六层1603号房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第[三]款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具体理由阐述:我院2018年底引入先进的《ICU重症监护信息系统》,现已经使用8年,深医重症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在重症临床科室稳定运行,帮助科室解决了文书电子化以及体征采集等问题,但近年来随着重症业务的不断发展与进步,重症医学对信息化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特别是前年国家颁布了2024年版19项质控指标,要求必须用信息系统自动统计,才能确保数据真实性。现版重症系统受限于架构、功能等因素已无法满足临床需求,需要升级最新一代重症信息系统。

****医院现有重症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和功能扩展建设,而我院现有在用的重症系统为深医信息****公司开发并维护,其底层架构、数据字典及接口协议具有专有性。为保证系统升级的兼容性、数据完整性和服务配套的一致性,避免因更换供应商导致系统停摆、数据迁移风险及额外成本,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所以本项目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的货物或服务,为了更好满足采购单位实际工作需求,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而****公司是深医信息****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服务商,即从****公司处采购。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9月9日至 2026年9月15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方式:0777-****923

(二)监督部门

名称:****监察室

电话:0777-****108

****

2026年9月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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