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0533****环境局****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建设项目 | **县**镇小桥子村八里庄家屯南 | **** | **省鑫****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小桥子村八里庄家屯南,租赁**省科环生****公司部分工业用地建设,租赁用地面积26000m2,总建筑面积7048.7m2,属于**项目,不新增国土用地。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5%,施工工期5个月。主要建设内容:**500t/d粮食烘干塔1座,配套建设1台10t/h生物质热风炉、热风炉房、粮仓、库房、检斤化验室、办公室等建构筑物;年收储玉米1万吨,年烘干玉米2.5万吨(湿粮含水率25%烘干至成品含水率14%);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装置,热风炉烟气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不设置粮食晾晒场;生活污水依托吉****公司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劳动定员 10人,烘干生产周期为每年10月末至次年4月初,年有效烘干工作50天,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 复审:邢雨哲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