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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黄****电站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我单位按相关要求委托******公司编制**县黄****电站项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在2026年7月29日完成了验收报告的编制。我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现公开**县黄****电站项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公示日期为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7日,共2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在公示期间,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大****社区**电厂家属区后勤办公楼 联系方式:李坚 137****8414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南路中建**工社4栋827 联系方式:刘工 ****@qq.com **** 2026年8月10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