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房产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
受**** (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中心、****公司对其拥有的房产以拍卖(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的方式公开交易。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 标的清单:
金额单位:万元
| 序号 |
标的位置 |
面积约(m2) |
首年租金评估值 |
三年评估值(租金总额) |
竞拍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承租年限 |
| 1 |
两宫广场北附楼三楼 |
约496 |
11.7676 |
35.3028 |
3 |
3 |
3 |
| 2 |
工会大厦四楼南侧(现********公司) |
约133.6 |
3.511 |
10.533 |
1 |
1 |
3 |
| 3 |
淮海中路93号工会大厦一楼通道 |
约83 |
8.0282 |
24.0846 |
2 |
2 |
3 |
| 4 |
淮海中路93号工会大厦一楼东侧 |
约652 |
34.5071 |
103.5213 |
10 |
10 |
3 |
| 5 |
淮海中路93号工会大厦二楼 |
约1560 |
38.7192 |
116.1576 |
10 |
10 |
3 |
| 6 |
淮海中路93号工会大厦三楼及四楼(部分) |
约2481 |
38.0337 |
114.1011 |
10 |
10 |
3 |
| 7 |
淮海中路93号工会大厦五楼(北侧) |
约691 |
12.6108 |
37.8324 |
5 |
5 |
3 |
| 8 |
淮海中路93号工会大厦六楼** |
约869 |
11.1015 |
33.3045 |
5 |
5 |
3 |
| 9 |
淮海中路93号工会大厦七楼 |
约1560 |
14.8044 |
44.4132 |
6 |
6 |
3 |
| 10 |
淮海中路93号1幢101 |
约84.81 |
2.074 |
6.222 |
0.5 |
0.5 |
3 |
| 11 |
淮海中路93号2幢108 |
约71.69 |
1.7532 |
5.2596 |
0.5 |
0.5 |
3 |
| 12 |
淮海中路93号2幢109 |
约84.63 |
2.0696 |
6.2088 |
0.5 |
0.5 |
3 |
| 标的概况及重要提示: |
房屋如有漏水需要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
三、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博文房估字(2026)第09119号、09120号、09135号、09136号、09138号、09139号、09140号、09141号、09142号、09143号、09144号、09145号评估报告,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出租方的确认。
四、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2)本次拍租标的租赁期限为三年,拍租标的为一年租金金额,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每一年为一个支付期限,共三期。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房屋租金足额汇****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称:****交易中心账号:133********00146498开户行: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第二年、第三年房租为第一年、第二年合同期满前10日内缴纳,先付款后使用。
(3)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出租标的按现状移交,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格。
(5)出租标的不得经营有噪音或有环境污染的行业。
(6)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房屋用途的要求,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包、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或私自引进第三方使用该房屋。租赁期限以租赁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8)承租方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变,不得破坏、损毁已有设备设施。如需装修,需经出租方同意。装修应做到美观、**、耐用、规范,水电管道不得随意敷设。
(9)租赁期内,承租方要服从出租方的管理,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租赁期内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以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
(二)答疑时间:2026年9月16日上午9时在****公司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下午16:30止;
(二)报名地点:****交易中心(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
(三)拍卖时间:2026年9月17日上午9时;
(四)拍卖地点:****交易中心竞价厅(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
八、竞买人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交易平台竞买人报名须知》
企事业法人须上传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的上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上传资料格式:合并为一个PDF)。
自然人须上传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需本人签字。(上传资料格式:合并为一个PDF)
(二)本项目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拍租,实行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竞拍保证金后,方可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拍卖系统进行有效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及《竞买须知及特别规定》。
(三)保证金交纳和扣除
意向承租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交纳标的相对应的竞拍保证金。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缴纳。
| 标的序号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行 |
| 1 |
****交易中心 |
133********001********578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 2 |
****交易中心 |
133********001********572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 3 |
****交易中心 |
133********001********577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 4 |
****交易中心 |
133********001********571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 5 |
****交易中心 |
133********001********576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 6 |
****交易中心 |
133********001********570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 7 |
****交易中心 |
133********001********575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 8 |
****交易中心 |
133********001********569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 9 |
****交易中心 |
133********001********574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 10 |
****交易中心 |
133********001********568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 11 |
****交易中心 |
133********001********573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 12 |
****交易中心 |
133********001********567 |
徽商银行**相阳支行 |
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企事业法人申请报名的,****公司账户转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2、自然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自然人本人账户转款(以他人或其他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3、竞拍保证金在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退还。
九、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部长 0561-****223
地址:**市淮海中路225号
****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0561-****430
地址:**市人民路199号
****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195****8888
地址:**市**区**路1号
****
****中心
****公司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