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精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审批前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望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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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0

项目名称

****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桥驿镇浦湘****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省**市**区桥驿镇浦湘****公司厂区内已****实验室进行建设,并配套新增部分检测设备。项目占地面积96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浦湘****公司****实验室,主要检测范围包括水和废水、固体废物、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原辅料。实验室内****实验室、高温室、土工实验室、ICP室、色谱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营运期项目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屋顶高空排放,无机废气通风橱收集后经水洗设施处理后经屋顶高空排放。无****实验室通风换气。有组织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废水防治措施:营运期低浓度器皿清洗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和絮凝沉淀)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尾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焚烧一期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循环冷却水补充水,不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和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减量排放。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含重金属标样、危险废物样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焚烧厂统一清运处理;实验分析产生的废样品(如土壤等)、未沾染试剂的破器皿、包装材料、废手套、抹布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并定期由相应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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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8月20 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1950

通讯地址:**区高塘岭街道望府东路198****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410200


****环境局**分局

2026年8月20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