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照信息公开暨征求办理意见建议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证照高效办理工作走深走实,提升证照办理服务水平,现将优化完善后的个人及企业证照办理相关事项信息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2。同时,为进一步解决证照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需求,现面向广大群众和企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示为期7天,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邮箱:****@163.com。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建言献策,我们将结合收集的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深化证照办理改革。
附件: 1.个人证照公开信息
2.企业证照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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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附件1
| 个人证照公开信息 |
|||||
| 序号 |
证照名称 |
办理依据 |
办理渠道 |
优化举措 |
办理流程 |
| 1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政务服务网/**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通过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人员申报后,通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审批后核发电子证照,真正实现了“一网通办”。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2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政务服务网/**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 |
通过对“安管人员”证书单位变更审批流程优化调整,将原流程个人提交申请、原聘企业审核、现聘企业审核、****住建局初审、住建厅终审的4级审核流程,简化至个人提交申请后直接进入厅窗口终审2级办理流程,将“安管人员”B类证书单位变更业务与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业务合并办理,通过共享社保、职称证书等数据,“安管人员”证书延续、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等42项审批业务实现资料“零提交”,审批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安管人员业务均通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申报、审批、核发电子证照,全面完成各类注册证书电子化改造,同时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实现了“一网通办”。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3 |
中华人民**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政务服务网/**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 |
中华人民**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通过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将依托“国家级”注册系统办理业务的二级建筑师注册业务本地化。人员申报后,通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审批后核发电子证照,真正实现了“一网通办”。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4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
**政务服务网/**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通过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将依托“国家级”注册系统办理业务的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本地化。人员申报后,通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审批后核发电子证照,真正实现了“一网通办”。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5 |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
**政务服务网/**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 |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通过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将依托“国家级”注册系统办理业务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本地化。人员申报后,通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审批后核发电子证照,真正实现了“一网通办”。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6 |
中华人民**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 |
**政务服务网/**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 |
中华人民**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通过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将依托“国家级”注册系统办理业务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本地化。人员申报后,通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审批后核发电子证照,真正实现了“一网通办”。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附件2
| 企业证照公开信息 |
|||||
| 序号 |
证照名称 |
办理依据 |
办理渠道 |
优化举措 |
办理流程 |
| 1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
**政务服务网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目前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一是实现“数字审批”。对原有的行政许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整合建筑市场监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8个业务系统数据,建成覆盖全区的资质审批统一管理平台。通过实现与**统一身份认证、社会保险管理、市场监管信息等系统的数据共享,有效解决企业多次登录、重复录入、多头核查等问题,大幅提升审批服务的便捷性和准确性。二是推行“智能审批”。积极探索“数据自动校验+人工专业复核”的智能审批新模式,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比对,实现对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4大类31项内容的自动审查。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政务服务网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目前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一是实现“数字审批”。对原有的行政许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整合建筑市场监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8个业务系统数据,建成覆盖全区的资质审批统一管理平台。通过实现与**统一身份认证、社会保险管理、市场监管信息等系统的数据共享,有效解决企业多次登录、重复录入、多头核查等问题,大幅提升审批服务的便捷性和准确性。系统优化后,资质审批办理时限已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自然日。二是推行“智能审批”。积极探索“数据自动校验+人工专业复核”的智能审批新模式,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比对,实现对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4大类31项内容的自动审查。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实现从申报到送达全流程数字化运行,打造高效便捷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新模式,显著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3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政务服务网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目前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一是实现“数字审批”。对原有的行政许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整合建筑市场监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8个业务系统数据,建成覆盖全区的资质审批统一管理平台。通过实现与**统一身份认证、社会保险管理、市场监管信息等系统的数据共享,有效解决企业多次登录、重复录入、多头核查等问题,大幅提升审批服务的便捷性和准确性。系统优化后,资质审批办理时限已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自然日。二是推行“智能审批”。积极探索“数据自动校验+人工专业复核”的智能审批新模式,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比对,实现对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4大类31项内容的自动审查。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实现从申报到送达全流程数字化运行,打造高效便捷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新模式,显著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4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政务服务网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目前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一是实现“数字审批”。对原有的行政许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整合建筑市场监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8个业务系统数据,建成覆盖全区的资质审批统一管理平台。通过实现与**统一身份认证、社会保险管理、市场监管信息等系统的数据共享,有效解决企业多次登录、重复录入、多头核查等问题,大幅提升审批服务的便捷性和准确性。系统优化后,资质审批办理时限已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自然日。二是推行“智能审批”。积极探索“数据自动校验+人工专业复核”的智能审批新模式,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比对,实现对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4大类31项内容的自动审查。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实现从申报到送达全流程数字化运行,打造高效便捷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新模式,显著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5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政务服务网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目前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一是实现“数字审批”。对原有的行政许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整合建筑市场监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8个业务系统数据,建成覆盖全区的资质审批统一管理平台。通过实现与**统一身份认证、社会保险管理、市场监管信息等系统的数据共享,有效解决企业多次登录、重复录入、多头核查等问题,大幅提升审批服务的便捷性和准确性。系统优化后,资质审批办理时限已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自然日。二是推行“智能审批”。积极探索“数据自动校验+人工专业复核”的智能审批新模式,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比对,实现对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4大类31项内容的自动审查。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实现从申报到送达全流程数字化运行,打造高效便捷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新模式,显著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6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
**政务服务网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实现从申报到送达全流程数字化运行,打造高效便捷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新模式,显著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积极推行“智能审批”。积极探索“数据自动校验+人工专业复核”的智能审批新模式,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比对,实现对企业基本信息、各类人员、社保等内容的自动审查。同时我厅印发《****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的12项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统一人员配置要求,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把握不一、宽严有别现象。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7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
**政务服务网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目前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一是实现“数字审批”。对原有的行政许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整合建筑市场监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8个业务系统数据,建成覆盖全区的资质审批统一管理平台。通过实现与**统一身份认证、社会保险管理、市场监管信息等系统的数据共享,有效解决企业多次登录、重复录入、多头核查等问题,大幅提升审批服务的便捷性和准确性。系统优化后,资质审批办理时限已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自然日。二是推行“智能审批”。积极探索“数据自动校验+人工专业复核”的智能审批新模式,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比对,实现对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4大类31项内容的自动审查。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实现从申报到送达全流程数字化运行,打造高效便捷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新模式,显著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 8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
《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政务服务网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目前已全面实行电子证照。一是实现“数字审批”。对原有的行政许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整合建筑市场监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8个业务系统数据,建成覆盖全区的资质审批统一管理平台。通过实现与**统一身份认证、社会保险管理、市场监管信息等系统的数据共享,有效解决企业多次登录、重复录入、多头核查等问题,大幅提升审批服务的便捷性和准确性。系统优化后,资质审批办理时限已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自然日。二是推行“智能审批”。积极探索“数据自动校验+人工专业复核”的智能审批新模式,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比对,实现对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4大类31项内容的自动审查。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实现从申报到送达全流程数字化运行,打造高效便捷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新模式,显著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 |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