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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数字法庭建设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融合数字法庭建设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2026)********1396-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31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 09:00:00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无标书代写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 技术要求”-“机柜-24U机柜-1台”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中内容: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所有(软、硬件)设备提供三年免费维护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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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更正为:机柜-24U机柜-1台(利旧)
2、现更正为: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所有(软、硬件)设备提供三年免费维护维修服务。 中标人应免费提供3年硬件设备原厂技术支持服务,在项目验收前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中标人应在设备进场时按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标“▲”项提供证明材料或产品进行功能测试****制造厂商检测报告原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可查询网页链接),****测试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测试不通过的,将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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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桑梅西路
联系方式:073****23717、137****1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路46号晶都公馆C栋1-2楼01号门面
联系方式:073****25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超
电话:073****25966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