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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分标2
二、项目名称:****医院2026年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6-1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公司
地址:**市龙****社区文博路5号名仕轩01B座3层07号
被投诉人 1 :****医院
地址:**市**区**镇五海路6号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市**区建政路12号商业综合楼A区五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宝****社区大园工业区1栋314
当事人:0
地址:0
五、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6年9月3日收到**市****公司****公司)组织的****医院2026年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分标2)的投诉书,经依法通知补正,投诉人于2026年9月7日提交补正材料,该投诉已依法受理(受理日期为2026年9月3日)。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暂停该项目分标2的采购活动,暂停期限为: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收到本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我局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
2026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