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品牌消费群体培育综合推广项目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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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技术评分标准中“案例评议”关于“②投标人针对同一消费品类提供多个案例的,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的解释。

答复:投标人针对同一消费品类提供多个案例的,多个案例可进行累计计分,同一消费品类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问题2:这个标技术部分需要讲标吗讲标时长有多久讲标是在哪个平台进行

答复:本项目不涉及述标。

问题3:产品具体信息和设计VI手册可以提供一下吗

答复:产品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VI手册暂不提供,中标后将根据具体业务分配提供。

问题4:咨询问题 1:2.2.4(1)商务评分标准1 公司类似业绩 该条款约定:总价合同以合同列明总金额为准;单价合同按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同时要求提供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及发票查验截图。 特此咨询:对于总价合同,是否无需提供全部发票,仅需提供其中一张发票,即可证明项目真实落地执行,满足业绩计分要求 咨询问题 2:2.2.4(2)技术评分标准4 案例评议 该条款约定:总价合同以合同列明总金额为准;单价合同按发票累计金额为准,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佐证。 特此咨询:对于总价合同,是否无需提供全部发票,仅提供其中一张发票即可证明案例真实落地执行,可认定为有效案例参与计分 望招标方予以答疑。

答复:公司类似业绩及案例评议中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数量不作要求,总价合同至少提供1张对应合同增值税发票,单价合同以提供的对应合同增值税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问题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技术评分标准中第4点关于案例数量及金额的评分依据,是否只要参评案例推广的品牌/产品属于同一消费品类,**所有烟草类项目,无论是**中烟、**中烟还是其他中烟项目,也无论是签订几份还是十几份合同,只要累计合同总金额超过1100万,就可以获得6分标书代写

答复:同一消费品类有效落地项目案例,不受委托单位、合同份数限制。投标人提供的属于同一消费品类的有效落地项目案例,累计合同金额≥1100万元,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可得6分/类。

问题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技术评分标准中第4点关于案例要求,其中执行操作手册全套佐证材料是否为策划方案或者执行方案标书代写

答复:“执行操作手册”应当能够体现项目全流程作业程序,可以是案例对应的执行方案等相关材料。

监督部门:********办公室

联系方式:0731-****8181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1-****04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文轩路27****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张轶、李红平、龙晶、吴佳卉、黄小溪、刘一麟

电话:0731-****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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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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