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地块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市**区钱威路与钱藕路交叉口西北侧,占地面积39194m2。在地块内,1966年3****制品厂成立,1989年12月****制品厂的基础上****公司;1998年****公司****公司部分厂房进行电子产品和晶体材料的生产;2000****公司投资成立****公司,使用其原有厂房进行钢管电杆和照明钢管的生产;2017年该地块列入拆迁计划,2018年完成拆除工作;2021年地块南****停车场,用于社会车辆的停放。经现场踏勘,地块内建筑物已拆除,地面已平整,未发现恶臭、化学品气味或刺激性气味,未发现废物填埋迹象。
根据****规划局出具的《**市**区钱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本次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R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本次调查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因此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和底泥污染物检出值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风险计算值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铝未超过土壤背景值。
地下水污染物中浑浊度检出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其余项目检出值均未超过限值标准。浑浊度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而且本地块地下水不开发作为饮用水源,无暴露途径,因此不对该指标进行人体健康影响分析。
地块周边地表水(沿山河、邵巷浜)氨氮检出值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主要反映区域生活及农业面源影响,与本地块历史工业活动无明确关联,本地块特征污染物在地表水、底泥中均未检出或均未超标;地表水不作为饮用水源,无直接暴露途径,不影响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判定。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三、调查单位及委托单位信息
调查单位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5330
邮箱:****@163.com
委托单位:****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者到调查地块所在地,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