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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文件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区、**区的**省**联围及高栏港涝片排涝工程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手续。根据《**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现对以上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0日),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立案号:珠自然收〔2026〕28814
项目名称:**省**联围及高栏港涝片排涝工程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建设依据:关于**省**联围及高栏港涝片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项目拟选址位置:**市**区、**区
拟用地面积:90201.28平方米(合计共14处用地)
拟建设规模:按发改立项可研批复做方案报审
******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