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云阳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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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政府、街道办事处:

****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6〕56号)要求,结合各乡镇(街道)申报情况,经研究,现将建设任务下达你们,请抓细抓实抓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下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要求

(一)下达任务及环节。下达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4.6391万亩,涉及资金429万元,覆盖**镇、**镇、**镇、**镇、路阳镇等15个乡镇。其中:农业农村部门3.8062万亩,涉及资金325万元;供销系统0.8329万亩,涉及资金104万元。支持环节为粮油生产机耕、机播、机防、机收及烘干等社会化服务。(详见附件)

(二)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比重不超过服务价格的40%,支持服务组织选择单季作物单环节或多环节进行服务,经对**镇、路阳镇等多个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价开展调研,最终确定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标准为:机耕30元/亩,机播40元/亩,机防6元/亩(可补助不超过2次),机收54元/亩,烘干40元/亩,单季作物亩均累计补助不超过130元。

(三)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按照“完成一个环节、验收一个环节、报账一个环节”模式,全面推广通过财政“一卡(折)通”补助发放方式。补助对象可以补助服务主体,也可以补助服务农户。面向小农户服务面积占比原则上应高于60%,种植面积低于50亩的为小农户。

(四)其他要求。选定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能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自觉接****管理部门的监管。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严格项目计划管理。相关乡镇(街道)要督促实施单位加快实施进度,除油菜、马铃薯机防机收服务外其余作物社会化服务必须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并验收。项目下达后原则上不能调项,要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项目任务实施,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服务区域、服务内容、补助环节与标准和绩效目标等。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相关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一卡通”发放规定,及时上报农户或者服务组织台账,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资金有效发挥效益。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不得向主体给自己流转的土地提供服务发放补贴,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三)建立全程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服务组织、补贴标准、服务对象花名等公示,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四)及时分段验收及拨款。服务组织完成农业生产相应社会化服务环节后,按照“完成一个环节、验收一个环节、报账一个环节”模式,按程序向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乡镇(街道)应及时组织分环节验收,并对服务质量和真实性负责。在乡镇(街道)全面验收的基础上,****村委按照实施面积2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验收,待县级复核验收完毕,再根据乡镇上报名单通过“一卡通”拨付补助资金。其中供销系统实施的社会化****联社开展自验并通过“一卡通”拨付补助资金。

(五)强化绩效管理。各项目乡镇(街道)和服务主体要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按照“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科学编制项目目标绩效申报表。要加强项目绩效监管,确保完成绩效目标。

(六)加强资料收集与归档。各项目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项目服务主体切实加强档案资料收集归档,项目完结后于2026年12月底前将竣****村委王浪审定。

附件:1. **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汇总表

2. **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示范文本

3. **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收费确认表

4. **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村镇核实表

5. **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

****委员会

****财政局

****

2026年8月18日


附件1

**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汇总表

序号

乡镇

(街道)

服务总面积

(亩次)

服务任务面积(亩)

补助资金

申请服务环节

服务作物

(万元)

机耕(亩)

机播(亩)

机防(亩)

机收(亩)

烘干(亩)

1

**镇

59739

17252

145.304

0

0

17252/2次

16902

8333

水稻、玉米、油菜

2

路阳镇

18000

5000

45

0

0

5000/2次

5000

3000

水稻

3

**镇

9300

3300

24.58

1500

1500

3300

1500

1500

水稻、玉米、油菜、红薯

4

凤鸣镇

2800

700

9.1

700

700

700

700

0

玉米、油菜

5

**镇

2970

2230

14.214

760

0

0

2210

0

水稻、玉米

6

养鹿镇

5420

2120

16.148

1000

0

1000/2次

1620

800

水稻

7

大阳镇

7000

2000

15.8

1000

0

2000/2次

2000

0

水稻

8

**镇

8400

2100

27.3

2100

0

2100

2100

2100

水稻、玉米

9

后叶镇

3600

850

7.49

650

350

850/2次

450

450

水稻、玉米、油菜

10

**土家族乡

1500

750

4.85

650

350

250

250

0

水稻、油菜

11

**镇

1040

910

5.304

130

0

0

910

0

水稻

12

蔈草镇

3500

700

9.1

700

700

700

700

700

玉米

13

**镇

150

150

0.81

0

0

0

150

0

水稻

14

双土镇(供销)

17850

3786

45.99

3500

0

7000/1次

2000/2次

5350

0

水稻

15

大阳镇(供销)

10100

2323

29.21

2700

0

2200/2次

2000/1次

3200

0

水稻

16

宝坪镇(供销)

6000

1480

19.2

2000

0

2000/2次

2000

0

水稻、高粱

17

洞鹿乡(供销)

3000

740

9.6

1000

0

1000/2次

1000

0

水稻

合计

160369

46391

429

18390

3600

75454

46042

16883


附件2

**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示范文本

(参考文本)

甲方(服务主体):

乙方(服务对象):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1. 年 月 日至 月 日,甲方向乙方 (作物)提供下列社会化服务:

序号

服务田块详细地点

服务环节明细

下载

下载
下载
水稻机耕亩,单价元,

金额元;

水稻机防亩,单价元,

金额元;

油菜机播亩,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金额(大写) 万仟佰拾元 角 分(¥:)

(注:本表可另列清单作补充)

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作业服务费标准按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执行。

2. 甲方是否预先支付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金: 。

3. 商**算方式: 。

4. 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双方按照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服务,依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 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 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15天(其中机插4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损失。商定赔偿违约金为 。

3. 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

2.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盖章):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代表(盖章):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卡号或一卡通账号: 年 月 日



附件3

**县2026年社会化服务作业收费确认表

序号

作业对象名称

作业时间

服务作物

服务环节

作业面积(亩)

作业费用(元)

服务对象联系电话

服务对象签字

备注



附件4

**县2026年社会化服务村镇核实表

(参考样式)

服务主体名称: 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作业地址:

序号

服务对象名称

作业

时间

服务作物

种类及环节

作业面积

(亩)

服务对象

联系电话

服务对象

签字

备注

合计

个数:

—

—

—

—

—

村委会盖章: 乡镇盖章 :




附件5

**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

(承担2026年社会化服务项目)

序号

乡镇

(街道)

服务主体名称

服务主体详细地址

服务主体已从事服务年限(年)

服务主体自有农机具数量(台套)

服务主体自有持证机手数量(人)

服务主体负责人姓名

服务主体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1

**镇

**县****公司

**县**镇**村5组

8

50

26

陈昌民

139****6363

2

**镇

云******社

**县**镇**村5组

8

32

18

贺自坚

132****6333

3

**镇

********社

**县**镇蒲山村2组

5

26

14

吴宗毅

182****9333

4

**镇

云******社

**县**镇盐东村19组

6

22

12

毕岳建

177****9898

5

**镇

******农场

**县****安村4组

2

13

10

陈云

183****3555

6

**镇

****农场

**县**镇红岩村22组

3

15

12

陈兴林

187****1617

7

路阳镇

**县路阳镇文****联合社

**县路阳镇文武村

4

16

7

向平

130****4111

8

凤鸣镇、**镇

**鑫****公司

**县群益路3号

3

25

7

陈小玲

158****1043

9

**镇

云******社

**县**镇**村6组35号

13

14

1

陈俊贵

159****5259

10

**镇

云******社

**县**镇牛门村13组19号

5

10

2

于奇辉

139****1922

11

养鹿镇

**县****联合社

**县养鹿镇**村

1

5

2

谭媛媛

135****2143

12

养鹿镇

**县养鹿镇小****联合社

**县养鹿镇小寨村1组

1

9

2

汪小波

153****1105

13

大阳镇

**县******社

**县大阳镇大树村6组

3

27

5

陈义秋

158****8333

14

**镇

**县****联合社

**县**镇**村15组

3

9

1

**

158****2691

15

**镇

**县****联合社

**县**镇皇城村

3

5

2

朱令

183****5167

16

**镇

**县****联合社

**县**镇金惠村

3

5

2

王万平

135****8406

17

后叶镇

**市****服务站

**县后叶镇清顺村

5

40

4

刘林海

133****0533

18

**土家族乡

******公司

**县**土家族乡桐麻村3组

3

6

2

税元伏

173****9813

19

**镇

云******社

****社区

4

5

1

梁国保

197****2926

20

蔈草镇

**县至善****公司

****社区和谐路

3

8

4

廖**

132****1419

21

**镇

**县****联合社

**县**镇龙池村

2

1

2

蔡百刚

135****7797

22

双土镇、大阳镇

**市******社有限公司(供销)

**市**县双土镇宝石路18号

5

31

17

李军

150****7618

23

宝坪镇、大阳镇、洞鹿乡

****集团****公司(供销)

**市**县大雁路37号

3

18

6

石仕龙

134****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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