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494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2号3栋房产整体出租(租期15年6个月)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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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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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2026)1494**市**区**街2号3栋房产整体出租(租期15年6个月)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程女士
联系电话
024-****6102
资产描述
房产出租
现场查勘安排
1.查勘时间:挂牌公告期内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 2.查勘地点:**市**区**街2号 3.联系人:马天宇 4.联系电话:186****1545 5.查勘要求: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前须到标的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踏勘完毕后,意向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出租方加盖公章,****公司的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是自然人的签字),经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办理承租登记时须上传。
出租方基本信息
出租方名称
****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
董事会会议决议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6)1494**市**区**街2号3栋房产整体出租(租期15年6个月)
所在地区
**省 / **市 / **区
坐落位置
**市**区**街2号
租赁期
15年6个月
目前使用情况
空闲
免租期
含6个月免租期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起租日
按租赁合同约定
出租面积(平方米)
3424.81平方米
租金支付要求
年付,上打租
优先租赁情况
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装**平及附属设施
房屋主体为混合结构,建成年代较早;原有基础装修因长期闲置损毁严重,配备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具体状况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
租金调整方式
每5年递增 5%
押金支付要求
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向出租方交纳1 个月成交年租金作为押金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均由承租方缴纳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装修改造,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出租底价
57.104万元/首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出租标的为**市**区**街 2 号院内 3 栋房产,总建筑面积3424.81 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不拆分。其中:
- **街 2 号办公楼 1:建筑面积 1092 平方米,6 层混合结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和房字第 006075 号);
- **街 2 号办公楼 2:建筑面积 555 平方米,4 层混合结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和房字第 006076 号);
- **街 2 号放映厅:建筑面积 1777.81 平方米,3 层混合结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专业机构实测数据。
2、放映厅建筑 1-2 层为历史建筑,3 层为后期扩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须充分了解该产权瑕疵及相关政策风险,自行判断承租可行性,出租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3、标的房产建成年代久远,长期闲置,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损毁严重,承租方承租后需自行投入资金进行整体改造修缮及消防升级,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房屋日常维护、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及使用安全;如需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改动,须经出租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出租条件
1、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交易所****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沈交所扣除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后,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逾期不签合同,不按期交付首期租金,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签署租赁合同后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发票由沈交所开具,租金发票由出租方为承租方开具。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17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信息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保证金转租设置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沈交所收到租赁合同,出具交易凭证后,将该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出租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571040
加价幅度(元)
1000
限时报价周期(秒)
12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6-09-09 11:19:46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09-23 10:00:00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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