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县**嘉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
四、 采购内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公司)受****的委托,现就**县**嘉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要求 |
| 1 |
**县**嘉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
5年,2026年9月1日至2031年8月31日止(暂定)。合同期限五年,采用1+4的方式签订,即:第一年度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度低于70%(不含)的,则合同终止,重新启动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若第一年度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度达70%及以上的,则合同继续履行。 |
五 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嘉苑小区物业服务标准) |
五、服务收费单价(最高限价):
| 物业类型 |
收费标准(最高限价) |
| 多层住宅(车库/储藏室) |
0.55元/月﹒平方米。 |
| 商业用房 |
0.70元/月﹒平方米 |
| 车位(租金) |
150元/月﹒个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公布为准;标书代写
4、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类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七、公告时间:
1、发布公告日期:2026年9月9日
2、接受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17:00止。
投标人至**** ****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地点:********公司)。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17日9:30。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省内在管项目清单,其中现场考察在管项目最少提供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若需考察,时间招标人另行安排。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投标保****银行转帐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至2026年9月17日16:00止。未中标,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完成主管部门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户名:****
开户行:****公司****银行
帐号:330********00115989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于2026年9月17日9:30(**时间)前将投标文****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9月17日9:30(****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十二、公告发布:https://zhejiang.****.cn/(**招标网)、http://www.****.cn/或乐采云、业主微信群、小区公告栏。
十三、风险提示
1、根据《民法典》《**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业主大会表决。为此,本项****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并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278条之规定取得相应的参与人数和面积以及得到相应的同意票数(面积)的中标候选人正式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未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的,无法确定为正式中标人的,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招标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最终确定中标企业期间,所有参与竞标的企业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本次招投标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影响评委的公正性,竞标过程中投标企业不得采取以下措施:(1)承诺或贿赂等方式干扰评委工作;(2)未经代理机构允许擅自进入评标室;(3)擅自拍摄评委、工作人员和其它投标人员;(4)对外散播本次招投标活动不实信息;(5)其它影响本次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以上行为一经查实,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企业参与竞标的资格,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归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所有),并将该企业违规行为通报至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惩戒。
3、业主大会表决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所有投标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小区业主实施影响表决结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拉票、贿选、私下承诺优惠、贬损其它投标企业、擅自发送宣传信息、发放传单等),一经发现,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该企业违规行为通报至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惩戒。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追偿。
投标人参与投标,视同已知悉上述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徐主任 135****6988
采购代理机构:**** ****公司)
联 系 人:曾志华联系电话:195****3437
地 址:**县人民路78号
附件信息:
**县**嘉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招标公告.pdf (147.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