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关于2026年8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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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科关于2026年8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2026-08-12 11: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2日-8月18日(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1 **焉耆县红柳沟铜多金属矿勘探项目 焉耆县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严格落实矿产**开发利用各项管理要求。合理设计实施方案,在作业区范围内进行勘探工作,不得擅自扩大勘探范围,在探矿权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勘查。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勘探过程中,减小对探**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控制施工占地面积、规定行车路线、限制人为活动范围,不得随意开辟便道,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定期进行洒水。勘查结束后,对施工废弃物进行清理、回收,尽量利用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依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生态修复相关要求,做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貌重塑、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及时拆除各类建筑物并妥善处置废弃物,确保探矿活动区生态环境不受显著人为干扰。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柴油发电机废气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式(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相关要求;槽探、钻探、挖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必须洒水抑尘;开挖土方石集中堆放并加盖苫布降尘;运输车辆加强管理、控制车速、路面洒水抑尘,柴油发电机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四周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泥浆废水经移动式泥浆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泥浆配制,循环使用,不外排。钻井设备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MBR)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C级标准用于荒漠灌溉。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槽探产生的临时土石方回填或用于周边场地平整;钻井岩心保存于岩心库;岩屑回填钻孔;沉淀池沉渣、钻井泥浆固化后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送****填埋场;废托盘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规范设置环保识别标志,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七)勘探期对地下水、土壤、固废、重金属指标、植被、作业废气、废水和噪声等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监测。
(八)项目施工全过程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理报告,将环境监理报告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
(九)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环保设施设计要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和规范,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左杰聪0996-****807
2 ****公司**县巴什干克Ⅰ号矿段金矿60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 **县 ****公司 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施工期明确划定采**、选**、排土场、施工便道、临时设施等各类施工作业区域边界,采用铁丝网、警示标识进行封闭围挡,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审批红线内,严禁在项目征地范围外建设永久建筑或其他设施。施工人员及车辆不得随意越界施工,不损毁占地外野生植物。施工前须对表土进行分层剥离,剥离的表土和弃渣堆存在排土场,严禁随意堆放、倾倒。排土场需按规范分层堆放、分层压实,四周做好围挡和排水沟的建设,剥离的表土采取集中堆放、梯形堆放方式,表土四周采用土袋进行砌护,堆土表面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堆土区应及时覆盖防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严禁随意开挖、碾压地表,严禁破坏项目区及周边现有沙化防治植被。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作业区域、施工便道进行清理、平整,同步开展植被恢复和防风固沙处理,确保扰动区域及时修复。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生态功能。施工期应避开雨天与大风天气,减少水土流失量。
运营期应遵循“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合理规划与布局工业场地、道路等基础设施,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对于无法避免的土地占用,制定详细的土地复垦计划。排土场严格执行分层堆放(每层厚度不大于3m)、逐层压实,控制最终边坡角≤稳**坡角,平台设置缓坡平台。排土场上游设置环形截水沟,场内设置纵向排水沟、横向排水沟,下游设置挡渣墙/拦石堤。采空区充填按照《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要求,利用尾砂、废石对采空区进行充填,及时处理采空区,防止地表塌陷。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评估,确定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开采过程中加强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管理,做好地面塌陷或崩塌、滑坡等预防或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在矿山复垦区域种植植被,形成新的植被群落,吸引鸟类、小型哺乳动物等野生动物栖息。严禁乱碾乱轧,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的区域造成扰动。开采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压实,避免水土流失影响。严禁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矿山服务期满后应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和《****公司**县巴什干克I号矿段金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对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足3年的生产矿山,着重做好闭坑前的污染防治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恢复植被等生态修复工作。对工业场地不再使用的厂房、堆料场、沉沙设施、垃圾池、管线等各项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全部拆除,并进行场地平整。地下开采的矿山闭矿后将井口封堵完整,采取遮挡和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牌。开展表土剥离、砌体拆除、地面硬化拆除、废弃物清运、废石回填、土地平整、土地翻耕、表土回覆、植被恢复等工作。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地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采用梭梭、柽柳、沙蒿、沙拐枣等乡土耐旱抗逆物种,以灌草结合模式恢复。闭坑后实施不少于3-5年生态管护,确保恢复成效。开展土壤质量监测和植被监测,确保恢复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对排土场、尾矿库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废石场、排土场等服务期满后,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
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技术标准落实水土防治工作。还应在项目开工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取得水**论证报告书的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取水许可手续、占地相关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须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包括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对易扬尘物料和临时堆土采用彩条布苫盖,运输车辆应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限制车速,减少扬尘产生。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对柴油发电机及运输车辆定期维护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燃油,减少燃油废气排放。施工期场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柴油发电机烟气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相关要求。
采矿作业须采用湿式凿岩、喷雾洒水降尘和局扇通风防尘等措施。井下爆破废气通过机械强制通风排出炮烟,爆破后喷雾洒水降尘。原矿仓须采用封闭结构并配套抑尘设施,物料输送须采用密闭栈道。球磨机上料口采用超细雾化抑尘,破碎筛分车间、皮带输送机采用全封闭+洒水抑尘措施,化验室设滤筒除尘器。排土场须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须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道路须定时洒水降尘。上述无组织废气经治理后,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充填站破碎粉尘(DA001)、选矿工业场地破碎(DA002、DA003)、筛分(DA004)、粉矿仓(DA005)等各产尘点须配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设置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井下涌水、工业场地混凝土施工作业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维修冲洗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矿井涌水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钻孔。工业场地混凝土施工作业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维修冲洗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自建的防渗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井下凿岩和除尘渗滤水、充填管道冲洗废水、选矿废水(精矿浓密压滤废水、尾矿浓密废水)、充填回水、化验清洗废水、排土场淋溶水以及生活污水。井下凿岩和除尘渗滤水经沉淀后输送至高位水池,全部回用。充填管道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矿井涌水须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采矿和选矿生产,严禁外排。选矿废水(包括精矿浓密压滤废水、尾矿浓密废水)、充填回水及经中和后的化验清洗废水须全部返回选矿厂回水系统循环利用,实现废水循环再利用。生活污水须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全部用于**绿化和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排土场淋溶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选矿,全部回用,不外排。非生产期(或事故状态下)矿井涌水量经采矿工业场地沉淀池沉淀后,输送至地表专用暂存设施(高位水池/蓄水池)贮存,待恢复生产后优先回用于采矿、选矿等生产环节及**绿化、洒水降尘,严禁排入尾矿库或外排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球磨机、空压机、风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禁止夜间爆破。运输车辆须限速行驶、禁鸣喇叭。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昼间限值(≤70dB(A))。运营期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措施。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在闭坑沉稳期后用于场地覆土,实现表土**化利用,施工期产生的废石用于道路修缮、工业场地基建和尾矿库一期筑坝,严禁弃方。采矿废石须优先用于井下采空区充填,剩余部分暂存于排土场,后期用于尾矿库筑坝和封场。选矿尾矿须优先用于采空区充填,剩余部分排入同步建设的尾矿库贮存。除尘器收尘灰须返回生产工序综合利用。废衬板、废钢球、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滤布、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污泥回用于选矿生产工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填埋场处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化验室废料、沾染浮选药剂的废包装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地处昆仑山北麓,**北侧为**阿克僧河(Ⅰ类水体),西侧为阿克萨伊河(Ⅰ类水体)。项目须严格实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的地下水保护原则。严格落实《****公司**县巴什干克金矿采选工程人工阻隔方案》,地表工业场地、排土场、地下采**为重点阻隔单元。排土场、尾矿库应按照Ⅱ类场防渗要求建设。对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排土场实施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浮选车间、磨矿车间、药剂储存区、危废贮存库、事故池、沉淀池等)防渗性能须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cm/s。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须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发现污染迹象须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治理措施。设置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选矿工业场地浮选车间南侧和采矿工业场地西北侧、排土场南侧、排土场北侧),每年监测一次,监测因子包括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砷、铬(六价)等。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选矿工业场地须设置1座375m3事故池和1座1000m3初期雨水池。尾矿输送管线和回水管线须同廊合并敷设,在管线低点处设置事故池(200m3和400m3各1座),在管线底部沿河道跨度全长设置封闭式防泄漏围挡,围挡两端接入事故收集池,穿越河流低端处低点设事故池,截留、收集泄漏尾矿浆,杜绝污染物直接进入河道水体。排土场须设置截水沟、挡墙和1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针对非生产期矿井涌水或生产废水外排、尾矿输送管线爆管造成尾矿泄露、非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排放防范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各类突发环境情形,制定详细应急处置预案,细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柴油储存和使用环节的日常检查,配备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八)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环保设施设计要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和规范,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项目在生产期须确保矿井涌水全部回用,严禁外排;还应建设足够容量的涌水暂存设施,确保非生产期(或事故状态下)涌水得到全部收集和有效暂存。同时应制定非生产期涌水回用调度方案,建立涌水水量、水质跟踪监测机制。恢复生产后,须优先利用暂存涌水,相应核减新鲜取水量,确保涌水**全部综合利用。运营期间须加强对矿井涌水量、利用情况及尾矿库的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公司**县巴什干克金矿采选工程人工阻隔方案》中各项人工阻隔措施,做好地表水拦截收集和土壤、地下水防渗工作。你公司应在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人工阻隔方案》开展专项工程设计,经专家技术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确保阻隔措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排土场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建设,严禁超高、超边坡比堆存。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做好挡墙、截水沟、排土场稳定性监测。
(九)项目配套的尾矿库须与本项目同步建设、同时投产使用,加强依托工程的管理,待尾矿库建成并具备相应安全运行条件后,该项目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取得水**论证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办结取水许可手续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严格避让河道岸线管理范围,落实防洪与防御相关保护措施。本项目尾矿输送管线、回水管线及道路工程跨越**阿克僧河,应严格避让河道岸线管理范围。确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应****机关的意见,并将工程建设方案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跨越河道的管道、桥梁等工程,应依法开展防洪影响评价,提出防御措施。跨河管道的防洪与防御相关保护措施应纳入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汛期及超标洪水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十一)鉴于金矿采选不属于《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所列重点行业,本项目砷排放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总量指标。但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砷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根据核素活度浓度检测结果,本项目矿石、废石、尾矿砂和金精矿中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均未超过1Bq/g,不需编制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根据《黄金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在采取相关改进措施后可达清洁生产Ⅱ级水平,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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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生产PVC润滑剂和木塑润滑剂项目 库****园区 ******公司 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加热熔化和造粒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应在熔化、造粒等产污工序设置密闭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速率≤10kg/h,排放浓度≤120mg/m3)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强生产车间封闭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造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回转带式冷凝造粒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原料包装统一收集外售;过滤杂质定期****填埋场处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须分类贮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污染风险程度,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危废贮存点、导热油炉区域)须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10cm/s的防渗措施,其中危废贮存点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加强源头管控,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密封性,及时修复跑、冒、滴、漏问题,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制定《环境保护责任制》《安全环保风险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明确环境风险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做好污染源常态化监测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你公司应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七)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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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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