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广武镇后所村修建排水渠道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县广武镇后所村修建排水渠道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1.1项目名称:**县广武镇后所村修建排水渠道项目
1.2项目编号:****
1.3采购人:****
1.4釆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概况:**县广武镇后所村修建排水渠道项目,主要内容为:工程量清单里全部内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1采购范围:**县广武镇后所村修建排水渠道项目,具体范围以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为准。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
2.3施工地点:广武镇后所村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具备****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其他要求: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供应商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需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
(1)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有意参加询比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时间,下同)。在**市朔**市府西街 19 号(****)领取询比文件
4.3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询比文件标书代写
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王书记
地址:广武镇后所村
电话:155****10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朔**市府西街19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75****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