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5MA32BKDL3E | 建设单位法人:汤若狮 |
| 颜革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轻工园区**镇太山村155号 |
| 复印机油墨碳粉制造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42-C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轻工园区**镇太山村155号 |
| 经度:118.332750 纬度: 25.3116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28 |
| 泉永环评〔2025〕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5MA32BKDL3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5MA32BKDL3E | 验收监测单位:绿自然(泉****公司 |
| MADC142N-9 | 竣工时间:2026-06-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8297.html |
| 迁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彩色碳粉24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彩色碳粉800吨 |
| 项目分阶段建设,现阶段产能小于环评设计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解包、投料: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料为块状,伴有少量粉末,采用袋装,各类原料人工解包,按预定配方分别称量适量原料,然后分别依序采用升降机投入料斗,投料口安装集气装置。解包在专用解包平台操作,配备集尘设施; (2)预混:原料通过料斗出口放料到混料机,放料结束后,关闭进料口,开启高速搅拌机,进行快速搅拌。混料机为密闭设备,外部配备集气罩、滤筒除尘装置,主要对出料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 (3)加热熔融、冷却、挤出成片:充分混合后的物料通过料斗放料到挤出机,然后关闭进料口,开启加热器,加热至180℃左右,物料在高温下达到熔融状态(熔融过程中可能释放少量单体(如对苯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醇等)及低聚物,这些物质在高温下易挥发,以非甲烷总烃计),以达到充分融合的效果。熔融加热时间为30min,然后开启挤出机内循环冷却系统,物料冷却至25℃左右,冷却为固态,然后挤压机将物料挤压成片状。挤出机为密闭设备,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加热熔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 (4)破碎、空气研磨、筛选:挤出的片状物料人工倒入破碎机,进行粗碎,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细颗粒在气旋的作用下分离出来,进入气旋底部料仓,然后通过真空填料机输送到空气研磨机,在空气研磨机内高速气流的作用下,物料相互冲击碰撞粉碎,粉碎后的物料进入分离机,按照粒径要求,分选出半成品、粗颗粒、废粉,半成品通过气流输送至半成品仓,粗颗粒返回混料机重复利用,废粉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以上各工序均为密闭操作,破碎机和分离机配备负压收尘、滤筒除尘装置; (5)混合:半成品、静电剂按照配比分别称量后,投入混料机,进行充分混合,使其均匀分散,即为本项目成品碳粉。投料过程中,料桶密闭,料桶下方设置带有阀门的连接盘,连接盘与混料机投料口连接盘连接后,开启阀门,实现密闭投料。混料机为密闭设备,配备负压收尘、滤筒除尘装置,主要对灌装(一次)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 (6)检验:成品彩色碳粉进行颗粒、静电、打印质量、色牢度等方面的检测实验,合格品进行包装,不合格品作为原料进行回收再利用; (7)分装:成品80%左右从筛分机接料后直接大桶销售给批发商,只有约20%采用灌粉机进行分装,分装规格根据客户要求5~20kg不等,采用塑料袋包装。灌粉间密闭,配备负压收尘,分装点安装集尘装置。 (8)造粒:造粒采用干式造粒机进行造粒。将筛选干燥后的各种粗干粉物料从干燥造粒机的顶部加入,经预压缩进入轧片机内,在轧片机的双辊挤压下,物料变成了片状,片状物料经过破碎、整粒、筛粉等过程,得到需要的粒状产品。造粒过程未加热,纯物理造粒,没有非甲烷总烃产生,造粒机为密闭设备,外部配备集气罩、滤筒除尘装置,主要对投料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 | 实际建设情况:①解包、投料: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料为块状,伴有少量粉末,采用袋装,各类原料人工解包,按预定配方分别称量适量原料,然后分别依序采用升降机投入料斗,投料口安装集气装置。解包在专用解包平台操作,配备集尘设施。 ②预混:原料通过料斗出口放料到混料机,放料结束后,关闭进料口,开启高速搅拌机,进行快速搅拌。混料机为密闭设备,外部配备集气罩、滤筒除尘装置,主要对出料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 ③加热熔融、冷却、挤出成片:充分混合后的物料通过料斗放料到挤出机,然后关闭进料口,开启加热器,加热至180℃左右,物料在高温下达到熔融状态(熔融过程中可能释放少量单体(如对苯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醇等)及低聚物,这些物质在高温下易挥发,以非甲烷总烃计),以达到充分融合的效果。熔融加热时间为30min,然后开启挤出机内循环冷却系统,物料冷却至25℃左右,冷却为固态,然后挤压机将物料挤压成片状。挤出机为密闭设备,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加热熔融过程产生的熔融废气进行收集。 ④破碎、空气研磨、筛选:挤出的片状物料人工倒入破碎机,进行粗碎,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细颗粒在气旋的作用下分离出来,进入气旋底部料仓,然后通过真空填料机输送到空气研磨机,在空气研磨机内高速气流的作用下,物料相互冲击碰撞粉碎,粉碎后的物料进入分离机,按照粒径要求,分选出半成品、细粉、废粉,半成品通过气流输送至半成品仓,细粉及废粉返回造粒机重复利用。以上各工序均为密闭操作,破碎机和分离机配备负压收尘、滤筒除尘装置。 ⑤混合:半成品、静电剂按照配比分别称量后,投入混料机,进行充分混合,使其均匀分散,即为本项目成品碳粉。投料过程中,料桶密闭,料桶下方设置带有阀门的连接盘,连接盘与混料机投料口连接盘连接后,开启阀门,实现密闭投料。混料机为密闭设备,配备负压收尘、滤筒除尘装置,主要对分装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 ⑥检验:成品彩色碳粉进行颗粒、静电、打印质量、色牢度等方面的检测实验,合格品进行包装,不合格品作为原料进行回收再利用。 ⑦分装:全部成品从筛分机接料后直接塑料袋包装销售给批发商,分装点安装集尘装置。 ⑧造粒:造粒采用干式造粒机进行造粒,回收各种物料。物料通过负压抽吸进入干式造粒机,经预压缩进入轧片机内,在轧片机的双辊挤压下,物料变成了片状,片状物料再经过破碎、整粒、筛粉等过程,得到需要的粒状产品。造粒过程未加热,纯物理造粒,没有非甲烷总烃产生,造粒机为密闭设备,配备集气罩、滤筒除尘装置。 |
| 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仅减少灌粉小规格分装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熔融工序产生的废气应经集气措施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研磨车间应整体密闭,研磨废气应经集气措施收集后采用“滤筒式脉冲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研磨、预混间、混合、灌粉等工序废气应经集气措施收集后采用“滤筒式脉冲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厂区内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和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设置密闭挤出间,挤出机产生的熔融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密闭预混、研磨、混合车间,破碎、研磨(2台,产能800t)、预混、混合、造粒等工序设置集气装置,粉尘废气收集后经滤筒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环评设计“滤筒式脉冲除尘器+DA002排气筒”是对应4台研磨分级机(产能1600t)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尚未建设,因此其污染防治措施尚未建设。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混料机、挤出机等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维护等措施,以减少噪声污染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粉、不合格产品及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暂存一般固废场所后通过造粒处理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收购站回收处置;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项目分阶段建设,根据环评设计“滤筒式脉冲除尘器+DA002排气筒”是对应4台研磨分级机(产能1600t)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尚未建设,因此其污染防治措施尚未建设。其他已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2027 | 0.1447 | 0.2597 | 0.2027 | 0 | 0.145 | -0.058 | /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 | 项目设置密闭挤出间,挤出机产生的熔融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项目熔融废气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非甲烷总烃两日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3.81mg/m3(0.027kg/h),3.40mg/m3(0.024kg/h),可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的其他行业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00mg/m3,排放速率≤1.8kg/h)。 | |
| 2 | 滤筒式脉冲除尘器 |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 项目设置密闭预混、研磨、混合车间,破碎、研磨、预混、混合、造粒等工序设置集气装置,粉尘废气收集后经滤筒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项目粉尘废气配套滤筒式脉冲除尘器出口颗粒物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3、6.0mg/m3,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标准(颗粒物≤30mg/m3)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混料机、挤出机等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维护等措施,以减少噪声污染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项目在厂界四周共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厂界西侧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测量值为50.0~54.2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测量值为48.9~52.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厂界其余侧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测量值为59.4~64.1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测量值为51.9~54.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项目废粉、不合格产品及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暂存一般固废场所后通过造粒处理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收购站回收处置;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