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打砂喷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体育馆主场馆C****服务中心东侧约200米,邮编:524057
联系电话:0759-****8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打砂喷漆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镇**市**区**镇高岭仔廉坡路公路东****工厂内(第七地块)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打砂喷漆项目位于**市**区**镇高岭仔廉坡路公路东****工厂内(第七地块),项目占地面积为3507.14平方米,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办公和仓库、环保等设施,厂内布设1条钢结构加工及喷漆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设施,年加工200根钢结构(约926.972t/a)。主要生产工艺为“打砂—喷漆—晾干”。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 环评机构 | **清合****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