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吨汽车部件项目(一期重新报批)

审批
湖北-黄石-大冶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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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81MAC4RCGM48朱才林
朱政茂**省**市**市
****工业园环镇南路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5万吨汽车部件项目(一期重新报批)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省**市**市 ****工业园环镇南路8号
经度:114.733080 纬度: 29.982910****环境局****分局
2025-09-26
冶环审函〔2025〕54号****
2026-08-2140000
298****
****0281MAC4RCGM48****
****0281MAC4RCGM48******公司
****0113MA4KXRHX4K2026-03-31
2026-08-102026-09-07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部件20000吨验收期间生产规模:汽车部件2592吨/年
验收监测阶段,受市场订单因素制约,项目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汽车部件 2592 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熔化-精炼(除气除渣-保温-热制芯-冷制芯-混砂-制芯-金属模具处理-合模-自然冷却-脱模-落砂-去浇冒口-X光检测-热处理-荧光探伤-表面清洗-渗透剂涂覆-显像剂涂覆-紫外线灯照射-清洗-烘干-清刺、打磨-清洗-抛丸-焊接-检验、入库熔化-精炼(除气除渣-保温-热制芯-冷制芯-混砂-制芯-金属模具处理-合模-自然冷却-脱模-落砂-去浇冒口-X光检测-热处理-荧光探伤-表面清洗-渗透剂涂覆-显像剂涂覆-紫外线灯照射-清洗-烘干-清刺、打磨-清洗-抛丸-焊接-检验、入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荧光检测废水经低温蒸发器减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废切削液、磷酸喷淋塔废液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冷却塔排水、热处理废水、水膜除尘器废水、超声****处理站(气浮+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厂,废水排放须****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熔化烟尘、熔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输送至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烤包机天然气燃烧废气、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精炼废气、保温炉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输送至干法脱氟+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输送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热制芯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输送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混砂粉尘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冷制芯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输送至旋风除尘器+磷酸喷淋塔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固熔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荧光渗透线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抛丸粉尘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输送至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落砂粉尘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有组织熔化烟尘、熔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烤包机天然气燃烧废气、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荧光渗透线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的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相关限值要求;有组织精炼烟尘、保温炉烟尘、抛丸粉尘、压铸废气、热制芯废气、混砂粉尘、冷制芯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相关限值要求;有组织精炼废气中氯化氢、氟化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有组织压铸废气、热制芯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有组织冷制芯废气中三乙胺的排放执行《冷芯盒射芯机技术条件》(JB/T 5361-2006)相关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相关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的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相关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降噪、安装减振基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的平面布置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厂界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浇冒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边角料、金属碎屑、废钢丸、抛丸工序除尘器收尘及铝泥、焊接废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脱氟废物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砂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制芯、混砂、落砂工序除尘器收尘及磷****公司回收利用;污泥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卫生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铝灰渣,熔化、精炼、保温工序除尘器收尘,废活性炭,荧光检测废液,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碎屑,磷酸喷淋废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场须满足《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在源头控制上,对设备、管道及涉水构筑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在分区防控上,强化危废暂存间、辅料仓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措施;做好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隔油池、化粪池等其余区域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措施。1、废水:验收期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冷却塔排水、热处理废水、水膜除尘器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荧光检测废水、废切削液、磷酸喷淋塔废液。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设置1套处理能力2t/d的低温蒸发器;荧光检测废水经低温蒸发器(TW001)减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荧光检测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拟设置1个处理能力为10m3/d****处理站(工艺:气浮+混凝沉淀);水膜除尘器废水、超声****处理站(TW003)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DW001****处理厂处理。冷却塔排水、热处理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2、废气:验收期间,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熔化烟尘、精炼废气、保温炉烟尘、压铸废气、混砂粉尘、制芯废气、落砂粉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及食堂油烟。项目设置1台熔化炉、1台烤包机,熔化烟尘、熔化烟尘、熔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烤包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预处理后共用一根DA001排气筒排放;熔化烟尘经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再由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烤包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直排;项目设置1台混砂机;混砂机采用钢构全封闭,每台混砂机自带一台布袋除尘器,混砂粉尘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项目共设置2台冷制芯机,冷制芯机采用钢构密闭罩全封闭;冷制芯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输送至旋风除尘器+磷酸喷淋塔(TA003)处理,混砂粉尘、冷制芯废气经预处理后共用一根DA002排气筒排放;项目共设置1台抛丸机,抛丸机采用钢构全封闭;抛丸粉尘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输送至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TA004)处理后再由15m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共设置1台固熔炉、1台时效炉,每台固熔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共用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固熔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分别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高空直排;项目荧光渗透线烘干炉采用钢构全封闭;荧光渗透线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高空直排;项目共设置8台压铸机、2台热制芯机,各压铸机侧方设置1个集气罩,共设置8个集气罩;压铸废气经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热制芯机采用钢构密封罩全封闭;热制芯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压铸废气经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输送至布袋除尘器(TA005)+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后再由15m高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共设置2台精炼炉、2台保温炉,各设备顶部设置1个集气罩,共设置4个集气罩;精炼废气、保温炉烟尘经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干法脱氟(TA011)+高温布袋除尘器(TA010)处理后再由15m高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高空直排;项目设置1个金属模具烤枪,在车间内对模具进行加热;烤枪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共设置3台落砂机;落砂机采用钢构全封闭,每台落砂机配套1台布袋除尘器;落砂粉尘经全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TA007-TA009)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打磨工序通过砂纸进行人工打磨,产尘量较少;打磨粉尘主要成分为金属颗粒物,金属颗粒物比重较大,易沉降,粉尘主要沉降在打磨区附近2m范围内;打磨粉尘经自然沉降+全封闭车间隔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2台焊接设备,焊接烟尘经自然沉降+全封闭车间隔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效率为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 3、噪声:验收期间,项目噪声主要为熔化炉、保温炉、精炼炉、冷芯机、热制芯机、锯切机、混砂机、CNC加工中心、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在75-9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 4、固废:验收期间,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浇冒口、废边角料、金属碎屑、废砂、废钢丸、抛丸工序除尘器收尘及铝泥、焊接废渣、除尘器收尘(制芯、混砂、落砂工序)、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脱氟废物、污泥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铝灰渣、除尘器收尘(熔化、精炼、保温工序)、荧光检测废液、磷酸喷淋塔废液、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原料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浇冒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原料回用于熔化工序;废边角料、金属碎屑、废钢丸、抛丸工序除尘器收尘及铝泥、焊接废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制芯、混砂、落砂工序除尘器收尘及磷酸塔沉泥、脱氟废物、污泥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铝灰渣、除尘器收尘(熔化、精炼、保温工序)、荧光检测废液、磷酸喷淋塔废液、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原料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噪声治理、固废处置与变更环评基本一致。环保工程发生局部变更:①废水治理: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由15m3/d调整为10m3/d,处理工艺、废水种类、排放去向不变,荧光检测废水经低温蒸发器处理,不外排;冷却塔排水、热处理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磷酸喷淋塔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处理站,实际进入TW003的废水水量小于10m3/d,处理规模可满足实际生产废水处理需求。化粪池由4个总容积35m3调整为2个总容积50m3,化粪池总容积增大,可满足调整后生活污水水力停留时间要求。②废气治理:烤包机废气增加除尘处理工序;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单独设置DA008直排;混砂粉尘、冷制芯废气合并共用一套处理设施;保温炉烟尘与燃烧废气分开处置;排气筒及治理设施编号重新编排;新增打磨粉尘,打磨粉尘和焊接粉尘经自然沉降+全封闭车间隔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处理工艺类型不变,治理能力未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次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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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项目拟设置1个处理能力为10m3/d****处理站(工艺:气浮+混凝沉淀);水膜除尘器废水、超声****处理站(TW003)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DW001****处理厂处理 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总排口DW001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项目设置2个化粪池、化粪池总容积为50m3,1个容积为2m3的隔油池;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TW002)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DW001****处理厂处理 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总排口DW001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高温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熔化烟尘、熔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烤包机天然气燃烧废气: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的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
2 布袋除尘器(TA002)+旋风除尘器+磷酸喷淋塔(TA003)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混砂粉尘、冷制芯废气:布袋除尘器(TA002)+旋风除尘器+磷酸喷淋塔(TA003)+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DA002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的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颗粒物:30mg/m3”的限值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臭气浓度:2000”的限值要求;
3 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TA004)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抛丸粉尘: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TA004)+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DA003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的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颗粒物:30mg/m3”的限值要求;
4 袋除尘器(TA005)+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压铸废气、热制芯废气:袋除尘器(TA005)+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后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DA006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的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颗粒物:30mg/m3”的限值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15m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的限值要求;
5 干法脱氟(TA011)+高温布袋除尘器(TA010)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精炼废气、保温炉烟尘;干法脱氟(TA011)+高温布袋除尘器(TA010)处理后再由15m排气筒高DA007排放; DA007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的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颗粒物:3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15m排气筒,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0.26kg/h”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氟化物:排放浓度9.0mg/m3、排放速率0.1kg/h”的限值要求的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浇冒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边角料、金属碎屑、废钢丸、抛丸工序除尘器收尘及铝泥、焊接废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脱氟废物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砂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制芯、混砂、落砂工序除尘器收尘及磷****公司回收利用;污泥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卫生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铝灰渣,熔化、精炼、保温工序除尘器收尘,废活性炭,荧光检测废液,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碎屑,磷酸喷淋废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场须满足《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期间,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浇冒口、废边角料、金属碎屑、废砂、废钢丸、抛丸工序除尘器收尘及铝泥、焊接废渣、除尘器收尘(制芯、混砂、落砂工序)、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脱氟废物、污泥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铝灰渣、除尘器收尘(熔化、精炼、保温工序)、荧光检测废液、磷酸喷淋塔废液、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原料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浇冒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原料回用于熔化工序;废边角料、金属碎屑、废钢丸、抛丸工序除尘器收尘及铝泥、焊接废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制芯、混砂、落砂工序除尘器收尘及磷酸塔沉泥、脱氟废物、污泥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铝灰渣、除尘器收尘(熔化、精炼、保温工序)、荧光检测废液、磷酸喷淋塔废液、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原料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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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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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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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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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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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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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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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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