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县**镇新保路28****中心A1地块5#楼14层1419办公 | 1,684,634.00元 | 98.56 |
合同包1:
工程类(****)
| 1-1 | 装修工程 | ****于山院区内科病房楼血透室装修改造项目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工并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项 | 何俊伟 | 闽135********17890 | 1,684,634.00 |
| 采购人代表: | 毛俊杰 |
| 评审专家: | 刘毅 、 庄文新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交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标准:100万元以内按照0.8%收取,100-500万元按照0.49%;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户名:****;账号:350********052501072 ;开户行:建设银行**流美支行。(领取成交通知书:1、携带委托书,2、联系财务 0591-****202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于山院区内科病房楼血透室装修改造项目:1.135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2、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2.4 ”的规定,提供有效期内的社保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2、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2.4 ”的规定,提供合格的土建施工员或装饰装修施工员的相关证书,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2.领取成交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
3.未成交供应商可至福****公司领取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名称:****
地址:**省**市**区新权路29号
联系方式:0591-****871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公司
地址:**省**市**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0591-****8462-810/8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彬彬/王秀熔/古雯/林彬/邱明芳
电话:0591-****8462-810/819
福****公司
2026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