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智联-2026-2029年5GAI智慧工厂激光切割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ZL-**),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需求预估规模:本项目不含税总金额874200.00元,预估含税总金额987846.00元。(增值税税率按13%进行测算,以上实际税率以成交供应商填报为准。)
2.采购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2套单平台板材激光切割机(梅萨尔MS-G14035-20000W-M2)、2套空压机(梅萨尔WNL-37PV/16)。设备清单和参数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具体如下: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基准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总金额(元) | 含税总金额(元) |
| 1 | 单平台板材激光切割机(梅萨尔MS-G14035-20000W-M2) | 套 | 2 | 398000 | 13% | 796000.00 | 899480.00 |
| 2 | 空压机(梅萨尔WNL-37PV/16) | 套 | 2 | 39100 | 13% | 78200.00 | 88366.00 |
| 合计 | 874200.00 | 987846.00 | |||||
3.收货地点:**市**甲方指定位置。
4.设备到货期:自乙方收到甲方订单通知后9个日历日内将物资配送到甲方指定位置。
5.设备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设备质保。
6.备品备件:由乙方提供设备预算金额3%的备品备件,放置在三方仓库。
7.产品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二、直接采购邀请供应商
****
三、直接采购采购原因
本项目非依法必招,本项目上游采购的成交通知书中明确要求设备的品牌及型号,现需严格按合同要求启动采购流程。经与设备厂家(**梅****公司)对接确认,本项目所需设备型号唯一授权供应商为****。
根据铁塔《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直接采购的适用情形:(三)、具体实施方案:7.两翼DICT类项目物资及服务采购实施: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4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及异议渠道
6.1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虎踞路76号3-4#
联 系 人:郑经理
电 话:151****2978
监督邮箱:****@chinatowercom.cn(不受理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座A二楼
联 系 人:赵伟、张玥
电 话:139****3487
电子邮件:****@chinaccs.cn
6.2异议渠道
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赵伟
2026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