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兴和西路21号等15间商铺出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县桥头胡街道**西路21号等15间商铺出租项目
【发布时间:09/09 14:48:47】

为保障**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村民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资产**,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对**县桥头胡街道**西路21号等15间商铺出租项目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桥头胡街道**西路21号等15间商铺出租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县桥头胡街道**西路21号等15间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34.97平方米,室内毛坯房。

3、承租期限:十年。

4、承租底价:

标的号

所在位置

建筑面积(m2)

所在层数

月租赁价格(元/平方米﹒月)

年租赁总价(万元)

1

**西路21号

20.20

一层

25

0.61

2

**西路23号

20.20

一层

25

0.61

3

**西路25号

20.20

一层

25

0.61

4

**西路27号

20.20

一层

25

0.61

5

**西路29号

20.20

一层

25

0.61

6

**西路31号

20.20

一层

25

0.61

7

**西路33号

20.11

一层

25

0.60

8

**西路35号

20.11

一层

25

0.60

9

**西路37号

20.11

一层

25

0.60

10

**西路39号

20.11

一层

25

0.60

11

**西路41号

20.11

一层

25

0.60

12

**西路43号

20.11

一层

25

0.60

13

**西路45号

30.67

一层

25

0.92

14

**西路47号

30.67

一层

25

0.92

15

**西路49号

31.77

一层

25

0.95

5、竞标方式:采用暗标方式;本次招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按照标的1号-15号的顺序依次进行唱标,如低于标的承租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时,即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开标时个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代写

2、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具体详见“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

3、竞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竞标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金额: 5000元整;(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标书代写

(2)竞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竞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退还(不计息)。标书代写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3)、竞标保证金的退回:竞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竞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直接抵作履约保证金。标书代写

四、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15:30时,逾期无效(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2、报名地点:****(**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或开标现场。标书代写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购买每份招标文件资料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15:30时整(**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开标地点:**县桥****交易中心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五、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期限为10年,分10期付款,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之后每期分别在上一期到期前30日内支付,如逾期支付租金,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额0.5‰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房产内一切设施与设备由出租人处置。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 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也可以抵作部分承租款),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租款,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七、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租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八、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标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镇乡****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有意向的竞标人可自行从**县公共**交易信息网网站下载竞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标事宜。

十、其他

1、竞标人在竞标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交300元/份的资料费(不退)。

2、开标结束后,招标人须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人民币贰仟元整。标书代写

3、承租方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4、承租人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经招标人同意,承租人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与现有设施的情况下,允许承租人装修、改善增设他物(**、改建、维修、添加),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到期无偿归还业主。

5、承租人在生产经营期内,须保护好现有的(含建筑物、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在租赁期内由承租人负责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费用。

6、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34****0900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县时代大道178号4楼

联系电话:0574-****3300

联系人:胡云燕


门户网站:09/09 14:48:4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9
招标公告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兴和西路21号等15间商铺出租项目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