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大芦村古建筑群**堂保护修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章)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章)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次修缮工程的范围为**堂1处文物建筑,包含前院、中路院、南路院、北路院,总建筑面积为3003.21 平方米,占地面积为2330.79平方米。本次工程内容为屋面、木基层、木构件、木装修、墙体、地面、油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8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9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14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 ||||||||
| 投标总价 | ****727 . 30元 |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周雄殿(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编号:ZRGC****0603; 身份证号:4501**********003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方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6)****396;身份证号:4527**********362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业绩:1.横州市伏波庙修缮工程;2.**江氏客家围屋-北二横屋、北牲畜房保护修缮工程;3.**岑氏家族建筑群-旧府、增寿亭保护修缮工程;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市******公司 | |||||||
| 单位资质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 ||||||||
| 投标总价 | ****447.11元 |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梁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编号:ZRGC****0620; 身份证号:3604**********361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彦晓(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C3(2024)****647;身份证号:4507**********2140)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业绩:1.**市文物保护单位梁家祠修缮工程(二期); 2.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水月官和德胜陈公祠修缮工程; | |||||||
| 单位名称 | **省******公司 | ||||||||
| 单位资质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 ||||||||
| 投标总价 | ****847.31元 |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环(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编号:ZRGC****1333; 身份证号:3310**********583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汪维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浙**C3(2022)****767;身份证号:3310**********581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业绩:/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qzggzy/、****政府采购网zfcg.****.cn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设****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235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堂.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