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关于“新河县滏阳河、滏阳新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一期)临时用地复垦验收项目”的比选公告

审批
河北-邢台-新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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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县滏阳河、滏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一期)临时用地复垦验收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9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滏阳河、滏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一期)临时用地复垦验收项目

(二)项目地点:**县滏阳河、滏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一期)临时用地复垦验收项目,项目位于**市**县北部

(三)工作内容:

1、资料核查与外业现场核查工作

收集临时用地批复、复垦方案、竣工、测绘等全套项目资料,开展资料合规性核查;采用RTK开展边界面积测绘复核,现场核查复垦工程完成情况、土建施工质量、临时附属设施拆除复原情况;梳理土地权属信息,走访收集相关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闭环。

2、土壤采样检测与地类质量复核工作

结合复垦方案及行业标准编制土壤专项检测方案,按规范完成现场布点、取土采样、样品封存,留存采样台账与影像;委托资质机构开展土壤化验检测,获取土层厚度、有机质、pH值等指标检测报告;对比用地前本底数据、复垦方案指标,综合判定复垦质量,针对不达标区域提出土壤改良等整改建议。

3、验收配合与成果移交技术服务工作

配合自然**、水利、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及专家开展综合评审验收,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如实汇报核查情况;根据评审意见完善成果资料,协助形成验收结论;整理移交相关技术成果资料,协助落实后期管护相关技术要求。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内完成。

(五)服务质量:合格,符合行业标准。

(六)最高限价:24万元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比选。

三、比选公告时间

本次比选时间为2026年9月9日15:00至2026年9月12日18:00。

四、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1.比选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比选文件格式,其他文件内容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补充完善。

2.参加本次比选申请人的询比文件需按要求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人须在2026年9月15日18:00前将比选文件邮寄或送达至****水科(213室)。

联系人:郜玉成

联系电话:0319-****205


附件1:比选文件格式

比选文件格式-****关于**县滏阳河、滏阳**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一期)临时用地复垦验收项目(1).docx


附件(1)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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