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建设生育**型社会若干措施(试行)》要求,为有序开展我县结婚消费券试行活动,现公开征集首轮结婚消费券试点商户,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本次结婚消费券活动自2026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内,消费券待商户报名核验完成后分多批次投放,自领取之日起30日内有效。首批次投放期为3个月,首批次阶段结束后,结合活动成效、市场反馈、风险管控等情况综合评估,统筹开展后续消费券投放。
(二)发放对象
投放期间内在**县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补办、补领的除外)。
(三)券面设置
****政府补贴现金代用券,对每对满足申领条件的夫妻发放200元结婚消费券5张,单笔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不拆分消费、不拼单使用,****政府类消费券叠加使用。可多张叠加使用,单笔消费最高可叠加5张。
二、商户招募
(一)商户范围
本次首轮商户征集为政策试行试点阶段,实行县城范围阶段性试点、分业态限额准入。面向县城范围内依法注册、正常经营,适配婚姻家庭消费场景的消费服务商户,分两个业态独立征集:商超类、餐饮酒店类各不超过5 家,首轮合计最多10家。
1、商超类:独立经营商超零售主体,经营品类覆盖家用电器、服饰服装、烟酒百货等婚嫁相关消费品类。
2、餐饮酒店类:独立经营餐饮、酒店主体,可满足新人家庭聚餐、小型宴席、亲友简餐等结婚相关消费,不限于大型婚宴。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17时止。
(三)报名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有实体经营门店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诚信经营,自觉遵守本次结婚消费券征集及活动相关管理规则与要求。
3.知悉并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银行结算账户,财务制度健全,可按要求分别处理****政府补贴部分,消费者自付款项由商户直接向消费者开具票据,政府补贴部分按规定开具对应票据用于资金兑付。
5.具备完整收银交易记录、消费台账留存能力,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券核销联、交易凭证、消费票据,酒店餐饮需留存宴席清单、后台消费记录等材料,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民政部门备案。
6.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与审计核查,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的最终依据。
7.承诺在活动期间,针对使用结婚消费券的消费者提供不低于平时的优惠待遇,价格合理,不欺诈、不抬高价格,不拒券、不拆分、拼单交易,严格核验消费券券号、真伪及有效期,自行承担虚假券无法兑付的相关风险,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四)报名资料
1.结婚消费券商户报名表(见附件);
2.商户参与结婚消费券活动承诺书(见附件);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营场所权属证明:自有产权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经营同时提供产权证和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企业通过信用中国可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截图);
7.银行对公账户信息材料(加盖公章);
8.纳税及社保相关申报材料:近半年来的纳税申报表、社保缴费记录(加盖公章);
9.门店照片(包括但不限于门店的门头、店内、收银、餐饮宴会厅、包厢、宴席菜单等);
10.其他材料:售后服务保障制度文本(加盖公章)。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提交材料。本次报名采用线下纸质材料报送方式,报名商户应在2026年9月11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二份)用文件袋密封装好,并将文件袋加盖报名商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掘港街道珠江路209号),联系人:曹小平(电话:0513-****2288 )。
2.部门联审。民政局**相关部门对报名商户开展公共信用与合规情况联合资格审查。存在缺少任一必备证照或者证照过期,重大失信记录、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等情形之一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3.量化评审。对通过多部门联合初审的商户,****小组围绕商户资质规范性(证照齐全有效、申报材料规范)、经营硬件(经营场地、运营年限、硬件配套)、业态匹配度(婚嫁品类齐全度、宴席接待能力)、财务履约保障能力(纳税社保缴纳、台账管理、垫付承诺)、优惠让利与服务承诺(用券规则、投诉处置与售后保障)、信用合规情况(信用记录、配合监管承诺)六大客观维度,区分商超、餐饮酒店业态实行差异化量化打分,评审全程量化计分、全程留痕、标准统一。
(1)同一类业态初审合格有效报名数≤5家的,全部直接纳入首轮参与商户;
(2)同一业态初审合格有效报名数>5家的,按照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5家商户为首轮参与商户。
4.结果公示。由民政局根据评审结果,对审查通过的商户统一进行公示。
三、监督管理
1.商户纳入后须严格执行消费券核销、价格合规、台账留存、票据分开、优惠承诺等全部活动规则。
2.活动期间发现抬高价格、拒券、虚假核销、套取补贴、不配合审计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停止兑付、依法依规处置,并纳入后续活动黑名单。
3.民政局**相关部门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商户开展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违反本次活动相关要求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消费券各批次具体实施时段,待商户准入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